
被告人张海钦。
中新社郑州十一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 何晓聪)记者从河南省有关部门获悉,该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二十五日在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张海钦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张海钦原任河南省周口市市长、河南省水利厅厅长,因其家庭财产数量与其合法收入严重不符被诉。张海钦有价值人民币五百七十二万余元、美元七万余元及港币一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经查,张海钦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六百三十三点八万元人民币、九点八万美元、购物券一点五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海钦对其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部分,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其行为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院认为,张所犯罪行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鉴于张海钦退还赃款积极,认罪态度较好,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张海钦表示对判决无异议,不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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