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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售三聚氰胺案今开庭审理 "毒老大"等受审

2008年12月26日 09: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图为法院门口警备森严。



 

    图为众多媒体聚集石家庄。中新社发 翟羽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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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26日电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开庭公开审理张玉军、张彦章非法制售三聚氰胺案。

  张玉军是河北警方在邯郸抓获的迄今为止非法制售含三聚氰胺“蛋白粉”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有媒体称之为“毒老大”。警方查明,从2007年9月到今年8月,张玉军在其地下窝点总共生产“蛋白粉”600多吨,非法获利50多万元。

  2007年9月,张玉军找到曲周县南里岳乡武宋庄村的张彦章(男,24岁,已被刑事拘留),向其推销自己“生产”的“蛋白粉”。至2007年底,张彦章从张玉军处共购进100多吨,转手倒卖给了行唐县永昌食品添加剂门市部的店主薛建忠(已被逮捕)、正定县的高俊杰(已被逮捕)等人,还有的销往了唐山、张家口等地。

  据媒体报道,三鹿奶粉事件案件主审区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其他案件则在其他几个审区同时开庭审理。目前,三鹿事件案件审理相关宣传报道方案已经由河北省政法委下发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方案确定19家媒体可以参加旁听,这19家媒体包括河北省内主要媒体及几家中央级媒体。

  知情人士称,三鹿奶粉事件中的掺加三聚氰胺的犯罪嫌疑人和供货商,以及三鹿集团相关责任人都将被审理。

  据知情人士透露,田文华案件审理主要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审理,“三鹿集团涉嫌单位犯罪成为被告人,田文华等人则可能是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被起诉到法院的。”

  按照《刑法》第144条,田文华等人涉及的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构成该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如果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最高可处死刑。”

  而据《刑法》第150条,“单位犯前述相关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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