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同等的养老保险权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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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保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同等的养老保险权益
2009年02月05日 16: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5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就《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在解读两个办法时指出,农民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只要履行了同样的参保缴费义务,就与城镇职工享有同等的养老保险权益。

  该负责人称,到达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农民工,按照与城镇参保职工一视同仁的原则计发相关待遇: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而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转入其家乡的新农保制度,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待遇;没有参加新农保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该负责人透露,国家正在组织开展新农保试点,农民工在城镇参保与新农保之间的具体衔接转移办法,将按照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另行制定。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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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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