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局原公平交易分局长受贿300万判15年——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湖南省工商局原公平交易分局长受贿300万判15年
2009年02月10日 16:22 来源: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郴州市中院近日对省工商局原公平交易分局局长邓毅受贿一案作出判决:判处邓毅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对邓毅的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364万元、美元1.0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截至2月9日,该判决已生效,邓毅没有提起上诉。

  邓毅1953年出生于郴州市苏仙区,曾任郴州市工商局局长、常德市工商局局长,至案发时任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在此期间,邓毅利用职务之便,在基建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曾先后20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64万元、美元1.03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邓毅在任郴州市工商局局长期间,永兴县工商局一李姓干部多次向其行贿,得以升任永兴县工商局副局长。2004年,李某得知永兴县工商局局长将退休,马上找到邓毅谋求这个职位,为此向邓行贿15万元。(红网-潇湘晨报通讯员 刘振)

【编辑:朱鹏英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