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宗海砷污染迷雾不散 专家称与地质、季节有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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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宗海砷污染迷雾不散 专家称与地质、季节有关
2009年02月16日 14:15 来源:南风窗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阳宗海砷污染不是个小事件,是什么原因能使6亿立方米的水体在很短时间内严重污染,现在仍然值得研究。”云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79岁高龄的李康龄教授在2009年1月14日说。

  阳宗海湖面及汇水区分属云南昆明市的宜良县、呈贡县和玉溪市的澄江县,面积为31平方公里,总蓄水量6.04亿立方米,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属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自2002年以来其水质已经连续6年保持优良,但2008年6月, 一场严重的砷污染事件突然发生。随后,云南省官方及省环保局组织的“阳宗海砷污染调查专家组”确定,位于阳宗海附近的“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锦业公司)为本次砷污染的主要责任者。

  但这一结论并没有得到锦业公司及另外一些专家的认可。

  砷污染震惊社会

  “确定锦业公司为此次砷污染的主要来源,是依靠专家的调查和科学的数据得来的。”澄江县新任环保局长张咏在2009年1月13日说,“事件发生后,省领导非常重视,由省环保局牵头组织了省内10位最具权威性的专家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排查和检测,最后才发现和确认了锦业公司存在的问题。”

  张咏说:“2007年10月以前,阳宗海水体砷污染检出率不高,2007年10月以后,水体中持续检测到砷污染物,且浓度值较以前出现明显异常升高的现象。2008年4月以来,水体中砷浓度持续上升,6月份超过三类水质标准。7月16日,砷浓度值超过五类水质标准。7月30日,全湖平均值为0.116毫克/升,超过五类水质标准0.16倍,类别为劣五类。”

  云南省环保局局长王建华在2008年8月5日召开的专题研究会上,确认了锦业公司为砷污染的主要来源的结论,并谴责锦业公司“是极不负责任的企业”,指出“两年前省委白(恩培)书记就指示关停,但迟迟没有关停,这也是造成污染的原因之一”。作为事件发生所属地的玉溪市环保局在专题研究会上却提出了“四点建议”,希望“阳宗海砷污染调查专家组”的专家们“本着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排查污染源”。

  由于污染的情况在持续加重,9月12日,云南省政府宣布阳宗海实施“三禁”:禁止饮用阳宗海的水,禁止在阳宗海内游泳,禁止捕捞阳宗海的水产品。到9月16日,阳宗海湖水砷浓度监测值高达0.128毫克/升,远远超过0.05毫克/升的饮用水安全标准,最高值0.134毫克/升出现在10月1日,随后呈缓慢下降趋势,“而2007年9月以前,湖水砷浓度均值还不到0.006毫克/升”。

  随后在澄江县公安局的委托下,相应的各种《监测报告》、《鉴定结论》和《专家组意见》陆续形成,成为了政府部门处置锦业公司及其负责人,问责相关职能部门官员的有力依据。

  张咏说:“多份科学检测报告证明,锦业公司里里外外的水质、泥土砷含量均严重超标。尤其是位于锦业公司取水口以南25米处的一口泉眼,砷含量超过标准1353倍。”

  2008年10月24日,云南省省长秦光荣在阳宗海水污染治理现场办公会上表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将阳宗海水质恢复三类,将水体砷浓度降到0.05毫克/升以下,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据云南省有关部门的专家预计,要彻底治理好阳宗海水质需要3至5年,花费的资金在40到70亿元,如果按70亿元来治理阳宗海水污染,那么对锦业公司的罚款就是21亿元。

  随后,锦业公司董事长李大宏、党支部书记李光明等3名企业责任人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批准逮捕。

  2008年12月,云南省玉溪、昆明两市检察院对澄江县环保局、云南省阳宗海管理处的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名立案侦查,目前已查实7名嫌疑人中4人涉嫌受贿罪;因为此次事件共有26名领导干部被行政问责,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9人——玉溪市副市长陈志芬被劝引咎辞职,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陈坚被通报批评,玉溪市市长助理杨正祥、市环保局局长方建华等人被免职。

  污染事件带来的损失不仅仅在企业和政府方面,附近居民的水产品损失也是一个大问题,生活所受到的影响更是一个长期的阴影。

  听证会较量

  2008年9月15日,玉溪市政府下发文件,根据省环保局的通知要求,责令澄江县政府于2008年9月16日前对锦业公司依法实施关闭。次日,锦业公司被强行关闭。

  11月21日,澄江县政府对锦业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但锦业公司并不认可自己是肇事者的结论,遂依法申请进行听证程序并提出质疑,其代理律师马军和郭庆先后表示:“政府方面行政处罚的大量证据和证人,均是强行关闭公司之后才从公安部门获得,而行政处罚法并没有规定行政处罚可以使用刑事证据。”

  “由于该事件发生突然,在有专家初步意见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政府方面首先要求企业先停产并不过分,但那不是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张咏在2009年1月13日说,“这样的情况就相当于警察发现有突发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制止,然后再补充相关法律手续,其应该得到法律的允许和社会的理解。如果凡事都教条地要求,政府的很多工作就无法进行了。”

  他表示:“澄江县政府法制办已经批准了对锦业公司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法律文书很快就会送达。”

  在12月16日由澄江县司法局主持的听证会上,张咏代表行政机关“调查人”与律师马军和郭庆代表的锦业公司展开了质证与辩论,双方围绕“是不是锦业公司污染”、“阳宗海有没有被污染”两个主要内容据理争论。

  “调查方”指出了锦业公司未经环保批准,擅自技改磷矿洗选项目、未按要求建立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处理站、未按环评要求建立雨篷、未作防渗透处理,最终造成阳宗海重大水体污染等三项违法事实;并公开了包括环境检查现场记录、照片、锦业公司有关负责人和员工的证词、以及10名环境专家的调查实录和鉴定书等大量证据,证明“锦业公司”是此次阳宗海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但锦业公司对三项违法事实全部否认,认为“三种情况都无法造成阳宗海水体砷污染”,“即使存在该三项环境违法行为,也不会必然导致阳宗海受到政府所公布的如此程度的砷污染”。马军表示,锦业公司已经存在多年,但环保部门在日常的检查中,从来没有对其提出过这方面的整改意见,“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锦业公司根本就没有问题,二是调查人员失职”。

  他说:“以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教授郑志华为例,其既是当时锦业公司磷化锌制酸的环评专家,又是参与污染事件调查的专家,同时还是最终指证企业具有污染事实的专家,这样的调查结果有失公正性。”

  事实上,从2006年1月至2008年8月,玉溪市、澄江县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对锦业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监测,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2001年至2008年,市县环保部门先后9次对该公司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不过,都没有涉及砷污染方面的情况。

  “之前没有查出锦业公司有砷污染情况并不能证明它就不存在问题,政府在这方面是很慎重的,也是愿意承担责任的。”张咏在2009年1月13日说,“事发后这么多的领导干部被问责、被撤职和被逮捕等处置情况,已经能够回答锦业公司的质疑了,至于某专家的工作情况,那是上级机关的工作安排,作为下级部门无法评价。”

  在12月16日的听证会上,锦业公司提出阳宗海真正的污染原因不能确定,“2008年6月,阳宗海水的砷含量为0.055毫克/升,而政府公布的2008年7月阳宗海被污染后的砷含量为0.16毫克/升。也就是说,阳宗海水里的砷含量在一个月内剧增,按阳宗海6亿立方米的水量,相当于一个月向水里投放了近70吨高纯度砷”。

  锦业公司总经理李耀鸿认为,根据政府公布的数据,可以计算出阳宗海水里的砷含量为90~120吨,而按锦业公司的产量计算每年仅带出2吨砷,“即使全部直接投入阳宗海,要使其水体达到那样的砷污染含量水平需要20~50年的时间,更何况公司的生产工艺只需补水,不必排水,每天需补水1240吨,原料中所含的砷,绝大部分随产品带走”。另外,他还提出位于锦业公司山下取水口25米处涌泉点的砷含量,明显高于厂区内磷石膏堆放区的砷含量,“被污染源的砷含量更高,而污染源的砷含量则更低,说不定是含砷的泉水污染了厂区,这个可能性不能排除。”

  而针对涌泉点的砷含量比附近污染土壤砷含量高的情况,李康龄教授认为“涌泉点的砷肯定不主要来自附近土壤,而是另有原因”。张咏坚持认为:“可以证明锦业公司是阳宗海砷污染的罪魁祸首的证据非常多,比如2008年5月底澄江县境内曾经下过一场暴雨,由于锦业公司不具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导致大量的污水混和着雨水直接流进了阳宗海。再比如锦业公司的水池存在落水洞,污水会随着地下渗透到阳宗海里。”

  意外的情况是,昆明市环保局在2008年9月20日曾经发布消息称:“经过多点检测,阳宗海出湖河道的水体砷浓度正常,昆明的自来水供应正常。”

  “出水口水体砷含量正常,是否能够说明阳宗海水体正常?阳宗海的水体究竟有没有被污染?如果没有,为何需要40亿至70亿元的治理费?如果被污染了,出水口的砷含量为什么又是达标的?”马军说。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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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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