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检查组赴各地督查落实“五个严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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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检查组赴各地督查落实“五个严禁”
2009年02月18日 09:49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推进地方人民法院迅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五个严禁”规定的严格执行,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于2月17日开始陆续派出检查督导组赴各地法院开展检查。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日前要求,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关键是要在查处上见实效。为此,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昨天下发了《关于检查督导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五个严禁”执行情况的通知》,并组派5个检查督导组,首批分赴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四川、重庆、新疆等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检查督导。

   此次检查督导的具体内容包括:法院干警学习和掌握“五个严禁”的情况;各级法院是否在辖区内公布了违反“五个严禁”的举报电话及其畅通状态;向人民群众宣传“五个严禁”规定及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受理群众举报的具体情况,重点是查办违反“五个严禁”案件进展情况。(作者: 陈永辉)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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