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试行文物保护“乡长追责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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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保定试行文物保护“乡长追责制”
2009年02月18日 11:19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白马乡与易县县政府签订了一份文物保护责任书:如果位于该乡的“燕文化发源地”七里庄遗址被盗或遭到损毁,乡长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七里庄遗址位于易县白马乡七里庄村南骆驼河两岸,约16万平方米,为西周之前的土著燕国文化遗存,2008年底被列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责任书,七里庄遗址一旦出现被盗、损毁等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时,必须及时上报县文物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因工作不到位或措施不得力发生文物被盗或损毁,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其行政直至刑事责任。(彭波)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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