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企业缘何"误读"民政局是"慈善组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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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晚报:企业缘何"误读"民政局是"慈善组织"
2009年02月18日 16:04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您认为知名度最高的慈善组织是哪一家?150家企业对此作出回答。结果,有4家企业给出了同一个答案:民政局!

  这个答案让调查者哭笑不得。民政局——一个重要的行政职能部门,为何会被误解为社会组织?昨天下午,上海社科院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企业与慈善”2008社会调查报告发布,关于“民政局”的“误读”发人深思。

  调查报告还显示,有1/4被调查企业对“知名度”问题的回答是“不知道”。从企业慈善公益捐赠的属性来看,主动性捐赠占71.8%;其次是政府部门劝募,占18.8%;最后是慈善机构劝募,占6.5%。慈善研究专业人士对此的分析是,现有慈善公益组织的劝募能力还逊于政府部门,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每一枚分币都有两面。“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自然是一种辩证的乐观预期,但这个“乐观预期”如何才能尽快成为现实?为什么政府部门的劝募能力会大于专业的慈善公益组织?

  我们固然可以说,这种现象表明企业很信赖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很有权威。但实际上,这种状况恰恰与行政职能转变的宏观发展要求相背离——所谓“小政府,大社会”,就是要充分发展社会组织,让更多的非政府组织(NGO)和非营利性组织(NPO)承担起社会公益责任,将政府从无限责任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去做好该做的事。

  否则,一个后果是:公民社会发育迟缓,社会组织发育迟缓,关键时候,政府不堪重负,而现有的社会组织也难以高效运作。一个最现实的案例是,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过程中,全社会迸发出空前的慈善潜能,大批物资涌向灾区,但这些物资如何通过被援助地区慈善组织的高效运作,迅速实现援助效果,却曾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毋庸讳言,慈善调查表明我们的慈善事业还带有明显的政府色彩。这在慈善事业起步之时,自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公民社会要发展,就不能继续让人们把“民政局”误读为“慈善组织”。(姚丽萍)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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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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