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立法禁止市中心燃放烟花爆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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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建议立法禁止市中心燃放烟花爆竹
2009年02月19日 09:52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央视新址大楼因燃放烟花而引发的火灾,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立法禁止城市中心燃放烟花爆竹是必要的”,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今天在这里表示。

  有数据显示,今年1月28日至2月4日,全国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6057起,比去年同期增加近3.2倍。

  针对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巨大损失和种种弊端,1993年北京市率先推出了《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此后各级地方政府都颁布了类似的禁令。

  然而,“禁放令年复一年面临挑战的境况,凸显出立法、执行与公众行为的尴尬和争议。”此后各地又纷纷改禁放为限放。张晓梅认为,烟花爆竹除了带来“国家统计事故”,也使空气污染、噪音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备法律的效力,使地方政府有法可依,以更好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权,张晓梅建议国家应尽快予以立法:

  禁止在城市中心燃放烟花爆竹,特别应禁止在居民区和建筑密度大的区域燃放;

  立法严格限制可燃放地和燃放时间;

  严格限定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制定国家生产标准,严格限定烟花爆竹产品规格,以极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 (记者杨傲多)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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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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