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或将被限制资金运用比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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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或将被限制资金运用比例
2009年02月25日 16: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25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今日审议保险法修订草案。草案规定,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可以限制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

  此外,保险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合同的格式条款,以保障投保人的知情权。

  草案明确,保险人解除合同时,应将余下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草案增加明确,保险公司的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危及公司偿付能力,拒不改正的,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可以责令其转让所持保险公司股份。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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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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