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启动“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讨论活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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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启动“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讨论活动
2009年03月20日 16: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20日电 中国公安部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中组织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讨论活动。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此次讨论活动,既可以对公安部党委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也可以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提出新的表述。

  公安部党委认为,核心价值观,是指一个社会、一个行业、一个部门、一个团体中居于统治地位的、起支配作用的核心理念,对其成员的思想道德和行为方式起着主导作用。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创造、积累了体现公安机关性质和宗旨的价值观念,并在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安部党委认为,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丰富、凝炼、弘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对于打牢广大民警共同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民警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关于“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说明

  (2009年3月)

  鉴于公安机关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社会性特点,考虑到公安队伍的职责要求,我们建议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用以下三种方式予以表述:

  1、忠诚、为民、公正、廉明、奉献;

  2、忠诚、公正、服务、奉献;

  3、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勇于奉献。

  在语言风格上,第一、二种表述方式侧重于简洁,第三种表述方式侧重于琅琅上口。

  关于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具体内涵的理解:

  1、忠诚、为民、公正、廉明、奉献

  忠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为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时刻牢记并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公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办事,维护公平正义;

  廉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时刻注意拒腐防变,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廉洁、清明;

  奉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具备无私奉献精神。

  2、忠诚、公正、服务、奉献

  忠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公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办事,维护公平正义;

  服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时刻牢记并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奉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具备无私奉献精神。

  3、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勇于奉献

  忠诚可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服务人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时刻牢记并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公正执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办事,维护公平正义;

  清正廉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时刻注意拒腐防变,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廉洁、清明;

  勇于奉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具备无私奉献精神,在困难和危险面前要无所畏惧。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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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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