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2民工“怪病”辞世 谁曾袖手旁观——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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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12民工“怪病”辞世 谁曾袖手旁观
2009年03月21日 11:29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云南省水富县赴安徽砂石厂打工的农民回乡后,3年时间内,有12人陆续患同样的“怪病”非正常死亡。其实,他们的死因并不怪,在安徽省凤阳县的石英加工厂工作,因为缺乏基本防护,而身患尘肺病。真正奇怪的是,3年时间内,这些农民的悲惨遭遇却未引起社会、尤其是相关政府部门的及时介入,农民也没有得到任何本来应当得到的帮助。

  早在2006年10月,永安等村委会就把外出安徽打工返乡农民相继患病、不断有人非正常死亡一事,向当地镇党委、政府反映,镇党委、政府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反映。县政府进行了调查,还通过各种渠道,劝返在安徽相关厂里打工的农民,并通过劳务输出部门协助解决农民工维权事宜。但直到今天,这些农民工维权的事宜却没有进展。如果当时这些维权活动就取得进展,那就可以让农民减少损害,或许可以挽救其他农民的生命。

  两年前,永安村一农民到北京一大医院检查,会诊医生详细了解了其打工经历,诊断其已患矽肺病。《职业病防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那么,这家医院有没有按这一规定,将相关信息提交给公共卫生部门?如果他们做到了这一点,也许可以引起相关地方政府的重视,尽快关闭严重违规的工厂。

  回头再来看凤阳县地方政府,对石英加工厂的生产环境,有关部门不可能不知道,但他们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约束这类工厂?如果他们采取了有效措施,水富县农民就不会身受其害,或受害的程度没有如此严重。水富县方面说,2006年的维权没有进展,是不是因为凤阳县方面不配合?而就在媒体关注此事时,石英加工厂一夜之间全部关闭,这究竟是在整顿,还是在掩护涉嫌违规的工厂?

  面对死亡的威胁,朴实的农民依然自己承受着全部成本,归咎于自己倒霉。有人因而指责这些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太差,维权意识太差,但他们也解释了自己的理由:“反映了人家也不可能会管!”这是农民从长期生活经验中得出的结论,他们的经历也确实证明了这一点。那些知道他们遭遇的相关部门,确实没有真正帮助他们。直到媒体大规模报道,两地政府才有所动作。假如媒体没有关注,农民们的悲惨遭遇可能无人知晓,还有更多农民继续从事这种危险工作。

  迄今为止,受害的农民没抱怨任何人。但面对他们今日的苦难,从当地政府到相关医疗机构、公共卫生部门,恐怕都应当愧疚,并且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害的农民作为公民,因病而身陷困境,当地政府没有理由袖手旁观。对那些侵害这些农民权益的加工厂,凤阳县相关政府部门同样没有理由袖手旁观。

  更进一步说,掌握着知识、具有经验的相关社会组织与精英,如律师、环保人士,面对这些受害农民,同样也应愧疚。没有建立起广泛的自愿性社会监控网络,帮助社会中的弱者维护权益,就是社会、就是社会精英的失职。现在,救助这些受害的农民,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同时,我们也该思考,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又该如何反省自身之不足,彻底避免此类“怪病”。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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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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