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地质和环境地质勘查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凡对私开矿、政府责令关闭煤矿提供地质勘查服务和相关资料信息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省政府要求,煤炭地质勘查单位应对煤炭资源面积、煤炭资源储量、下组煤整体开发情况等作真实可靠的检测评估报告。对整合区域的井田实施地质勘查,地质勘查单位必须持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员娟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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