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披露亿霖传销案侦破始末 详解敛财手段(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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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人员披露亿霖传销案侦破始末 详解敛财手段(2)
2009年03月26日 08:44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玩手段穷尽招术上当者排队购林

  据亿霖集团内部工作人员回忆说,在亿霖集团最火爆的那段时间,各个销售部交钱购林的人排起了长队,甚至有人因为交不上钱而动了手。期间,有些人甚至借助各种关系找到她,想走后门交钱购林。亿霖集团是以怎样的手段欺骗群众,疯狂聚敛财富的呢?

  据办案人员透露,亿霖集团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资料齐全,公司在互联网上建有网站,选择北京高档写字楼作为其营业场所,并找社会名人作形象代言人,以上因素使其传销林地的经营活动具有极强的欺骗性,每一个到过亿霖公司的人都不会认为这是一家骗人公司。

  “客户出钱,公司负责种植、管护、销售树林”、“合作造林,首选亿霖”、“投资几万元,轻松做老板”……这些极具蛊惑性和煽动性的宣传语曾经打动也蒙骗了无数人。同时,亿霖集团还利用广告、授课、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故意夸大亿霖集团的实力和资质,夸大种植速生杨生长量及收益,编造森林资源状况和市场走势,虚构林业专家的观点,利用林业专家的影响虚假夸大投资林业的回报率。

  亿霖集团传销人员为了追逐高额的提成,从上到下都细心研究社会各阶层的投资意向和心理特点,并制定针对不同阶层,尤其是离退休人员的说服策略,管理层还不时组织传销人员交流销售经验,不断总结骗人伎俩。

  亿霖集团在销售林地时虚假承诺银行监管,承诺在合同生效后,即将收取的管护费交银行进行监管。实际情况是,亿霖集团在销售林地时按每亩500元至800元收取购林者管护费,累计收取约3.2亿余元,但是只支出了1400余万元用于管护,其余被挪用购买林地、对外投资和挥霍,并没有实际履行管护义务,致使大部分林地处于无人看护的状态。

  案件多情况复杂防上当警方提示

  据办案人员分析,近年来,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呈多发趋势。此种类型的经济犯罪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引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

  据介绍,目前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主要有:

  以定期支付高息、红利等回报为诱饵,使集资参加人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从非法集资活动的手段上看,大部分非法集资活动为了获取更多更广的群众参与,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手法,以支付高息、红利或定期分配实物为诱饵,使不明真相的人们参与到集资活动中。非法集资者在非法集资活动开始的初期,往往都能够按照“承诺”,以明显高于银行储蓄等合法投资渠道所获得的回报,让参与人获得暂时的实惠,进而利用获利集资人参与人作“活广告”四处宣扬,不断扩大集资规模,达到“钱生钱、利滚利”的目的。但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支付给集资参与人的所谓高额回报,都是参与人自身的出资。

  以表面“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欺骗集资参与人。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公司、企业,基本上都是获得工商登记,并具有核准的经营范围。这些公司、企业虽然表面合法,但是并没有相应的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资格,其允诺的高额回报也是不可能兑现的。其在募集资金过程中,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用后续参与人的资金支付前者的回报,诱骗更多的人加入,使资金越滚越大,越集越多,由此造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非法集资单位或者个人不堪重负而暴盘,而集资参与人的利益严重损失。

  从目前情况看,非法集资有多种表现形式:

  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据办案人员介绍,非法集资活动与合法的投资、理财活动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是否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合法的理财活动,必须经过证监、银监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从事非法集资的公司、企业,其形式上虽然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公司,但并不代表其实际经营活动就一定合法。

  警方特别提示广大群众,要充分认清“合法外衣下的非法集资行为”的本质。按照我国民法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可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都可能注册为企业。无论经济组织或个人,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都可以注册企业,其经济责任由企业承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场主体的准入工作。虽然企业当初具备了登记注册条件,拥有营业执照,但它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这与当初企业登记注册,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是两回事。企业当初获得营业执照并不代表企业今后的所有行为都是合法的。(郑法宣 李松 黄洁)

  办案人语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在清理清退资金过程中有疑问、有纠纷,应当通过正常合法的形式寻求解决。因清理清退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由纠纷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外,当事人应通过正常的信访途径寻求合理解决。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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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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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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