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把"旧文当新规"实在对不起公考时的"壮烈"——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时评:把"旧文当新规"实在对不起公考时的"壮烈"
2009年03月26日 14:38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北京市人口计生委主任邓行舟表示,有关部门将争取今年制定文件,对名人、富人这一人群作出特殊规定,将向他们征收比普通收入家庭更高额的社会抚养费。

  我想告诉邓主任,超生按其收入缴纳社会抚养费是法律早有的规定,你难道不知道?国务院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配套出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就有这样的明确规定。全国许多省市都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了按照收入的倍数缴纳抚养费的具体标准。

  就拿北京来说,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年12月12日就施行了,其中的第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这就是说,只要是北京市的公民,收入高于城乡人均水平的,都按照实际收入来计算征收的倍数。这好像和邓主任说的今年“争取”做的事情完全是一个概念吧?

  是邓主任不知道这部规章,还是规定根本没有得到落实?现在规定是需要修改还是需要落实?恕我直言,此类旧文当新规的事情实在是见得太多都烦了。如果公务员每天的工作都是把旧的文件抄一遍拿出来当个新规来公布,那么是不是有点对不起公考时的“壮烈”了? (江苏 殷国安)

【编辑:朱博
    ----- 国内新闻精选 -----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