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国经济周刊》报道,针对城镇失业率五花八门的数据,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指出,“建议国务院责成劳动和统计部门,废除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研究统计指标和办法,由垂直统计部门或者中立的社会调查统计机构,对全社会失业率进行全面或者抽样调查,形成较为客观的宏观经济失业率指标,并按月向全社会发布”。
早在2004年有关方面就决定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国家统计局从2005年开始相关试点,但让人遗憾的是,至今既不见试点的结论,更不知工作进度如何。
其实,推广“调查失业率 ”难就难在三点:首先是有关方面是否能正确认识真实的失业率 。如果担心真实的失业率公布后,会给经济和社会带来较大的负面冲击,或者影响公权力形象,自然就不想早日采用“调查失业率 ”;其次,有关方面是否能正确看待部门利益。“登记失业率 ”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来完成的,一旦采用“调查失业率 ”,失业率可能比“登记失业率 ”高,劳动保障部门可能面临很大的压力,而统计部门则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最后,相关法律不完善也是一个原因。某些统计数据失真之所以存在,主要原因就在于《统计法》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偏轻,难以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在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采用“调查失业率 ”也存在失真的可能。
但笔者认为,无论有多少困难,都不能影响“调查失业率”的推广,因为,不仅改善民生需要真实的失业率数据,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同样需要。(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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