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语委副主任证实,《规范汉字表》将在年内面世。从此以后,新生儿取名用字将必须从规定的8000余个字中选取,乱取名、取怪名的现象将得到遏制。(本报今日报道)
规范字表非常必要,但强行要求新生儿起名也要服从“规范”,就不但有些太荒诞,还有违法之嫌。
名字,是一个人的“社会名片”,起什么名字,取决于个体的文化背景和价值喜好,正所谓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并无“一定之规”——为起名套一道人为的枷锁,这种“规范”的心态比怪异的名字更值得探究。
其实,什么样的名字才“规范”呢?用生僻字起名不规范,可即便依据“规范汉字表”许可的8000字起名就一定是“规范”的吗?我看不见得。规范的字按照不同的排列,也可以组合出很多“不规范”的名字来。还有,譬如“谢霆锋”对应的“泄停封”,“刘德华”对应的“流的滑”,也大抵如是。所以说,名字规范与否,不在于“字”是否冷僻,而在于名字本身是否尊重公序良俗。
实事求是地讲,如今一些人喜欢用生僻字起名,哗众取宠只是外在的表象,真正的根源在于,个体试图通过名字的另类来表达自身的个性——我以为,这是社会价值多元语境下的一种非常正常的现象,不能一味视为离经叛道加以“封堵”。实际上,随着如今户籍信息管理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一些生僻的字根渐渐都纳入了计算机字库,为表达个性的 “生僻名”的存在扫除了技术上的障碍。说到底,真正的障碍,其实还是因为生僻名字增加了有关部门的管理难度和信息统计工作量。某种意义上说,“起名规范”反衬出一种管理自私。
在并不遥远的过去,“狗蛋儿”、“狗剩儿”之类名字在农村俯拾皆是,当时也没人觉得滑稽和不正常。社会的车轮滚滚向前,昔日国人尚且拥有叫“狗蛋儿”的自由和宽松,今日却连用生僻字起名的权利也要被剥夺吗?我想不明白。
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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