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原书记之子受贿210万 高官父亲成"发财金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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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原书记之子受贿210万 高官父亲成"发财金矿"
2009年04月16日 11:27 来源:长沙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当原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的儿子孙一被法警押出浏阳市看守所时,他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当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浏阳开审孙一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孙一共计受贿210余万元。

  心理失衡开始想“搞钱”

  出生于1975年9月的孙一,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河南省地税局所得税管理处工作。几年后,他被提拨为主任科员(正科级)。随后,他与一位温柔漂亮的姑娘结婚,并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尽管父亲的官越做越大,但孙一仍如以往那般低调,平时不进高档消费场所,不穿名牌衣服。

  2003年的一个晚上,孙一应邀参加一位企业老板朋友的宴请时,发现人家随便消费几万元眼睛都不眨一下。席间,这位老板在孙一的耳边悄悄地说:“你身居税务机关的要害职位,老爸又是省里的高官,只要你的脑袋稍微灵泛一点,就有花不完的钱……”

  回家后,孙一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一个“搞钱”的计划在脑海中萌发……

  轻松捞得钱物一百三十余万

  在随后的工作当中,孙一处处留意,总想从中发现“商机”。

  2005年的一天,孙一发现中国一拖集团公司在河南省地税局申报“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确认时,因申报材料不完善暂时没通过。他认为“发财”的机会来了,马上将信息透露给时任郑州商都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的好友夏维杰,要夏联系一家税务师事务所代理申报,从中可赚取巨额代理费。经过孙一的经办,该项申报于2006年1月获得确认。为了感谢孙一在审批经办工作中的关照,2006年3月,夏维杰送给孙一32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05年至2006年,孙一在审批经办“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的过程中,先后受贿钱物130余万元。

  将高官父亲“拖下水”

  一个小小的税务机关科级干部尚能如此轻松捞钱,孙一感受了权力的美妙。于是,他决定利用父亲的权力“发点财”,并将父亲“拖下水”。

  2005年8月,河南省洛阳大地房地产公司购买了洛阳市老检察院地块开发数码大厦二期工程,因土地不够,必须利用与之紧邻的613所的0.74亩国家划拨使用权的土地,该公司总经理陈治功决定采取租赁方式取得。为此,陈治功托人找到孙一,请他找其父亲孙善武帮忙协调。孙一欣然应允,并向父亲转述了陈治功的请托。2006年7月,经孙善武出面协调,洛阳大地房地产公司与613所签订了租赁合同。9月,陈治功送给孙一感谢费30万元。

  此外,2004年至2006年期间,孙一通过找父亲孙善武打招呼的方式,帮助时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赵红现,相继当上了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赵红现先后送给孙一感谢费50万元。

  “不义之财是靠不住的”

  2007年初,孙一被中纪委“双规”。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逐级指定,孙一受贿案由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查办。

  在昨日的庭审过程中,孙一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没意见,也没请辩护律师。法庭审判长认为他的认罪态度比较好,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获得从轻发落。

  接受记者采访时,孙一说由于他的贪婪,使他失去了自由,害苦了家人,真不知道以后如何面对妻儿。“那些不走正道的不义之财,肯定是靠不住的。”此刻,孙一泣不成声。

  据悉,孙善武于2006年调任河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政协副主席。孙善武因严重违纪,已被中纪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作者:记者 陈国忠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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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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