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无密可保? 上海国家保密局局长谈保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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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社会无密可保? 上海国家保密局局长谈保密
2009年04月21日 13:58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天是上海市国家保密局正式挂牌成立20周年纪念日。20年来,市保密局取得了丰硕成果。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普及,现代社会是否“无密可保”?我们应该承担什么保密义务?就读者关心的问题,上海市委保密委副主任、市国家保密局局长巢文健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问: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社会上普遍存在“无密可保”的思想,对此你如何认为?

  答:从一定意义上讲,信息时代就是一个信息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合法利用的信息管理时代。但是,从党政机关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企事业单位的商业秘密到每个公民的个人数据和个人隐私,都离不开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即便是信息的公开、知情权的保障、乃至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也同样离不开信息保密的有效保障。特别是在信息电子化、网络化时代,国家秘密流转的速度加快,窃密的手段更先进,方式更隐蔽,泄密的渠道明显增多,风险不断加大,任何涉密部位和环节泄密,都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问:有人认为保密与自己没关系,这该怎么看?

  答:国家秘密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表现形式,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也是国家财产的一种特殊形态,而且与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只有认真做好保密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国家安全的保障能力、军事斗争的制胜能力、综合国力的竞争能力和对信息社会的管理能力,才能切实保障发展,促进和谐,服务人民,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般而言,确实只有少部分公民因工作需要才会接触到国家秘密,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与自己没关系。保守国家秘密是全体公民一项基本的宪法规定的义务,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这也是对公民履行保密义务的要求。

  问:今后一段时期内,市保密局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地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市委领导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领会好、执行好中央和市委关于保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二是继续做好保密法制宣传工作,特别是《保密法》修订以后,更要加大力度,以切实提高大家的保密意识;三是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保密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大力开展保密检查工作,提高技术检查水平,以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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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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