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四月二十一日电(记者 张恩)实现社会生产安全稳定发展是山西人的美好期望。山西省政府日前发布《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再念安全生产“紧箍咒”。该评价体系规定,今年凡煤矿等发生一次死亡十人以上事故将被评定为不合格。
目前,山西省已成立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领导组,该省省长亲自担任组长,设在省府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成果发布。
据了解,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各市、县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为组织部门对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凡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市、县政府,省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本年度不得评先进,并对政府主要责任者诫勉谈话。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员此前曾公开表示,今年各地将建立安全生产指标工作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和评价。
现阶段,矿山安全生产一直是山西安全发展的重中之重。山西官方提出,今后,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须在一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山西省政府还特别强调,对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事发地政府要在获知事故发生信息一小时内直接向省府报告,同时报告相关部门。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每隔两小时汇报一次事故情况。
山西省委、省府此前决定,从大型国有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的干部中选拔九十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出任市、县长助理。为最大限度杜绝矿山生产事故,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山西近期又在全省煤矿企业中特聘一万一千多名安全监督员,一旦发现隐患将及时上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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