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稀野生动物制品遭"网上直销" "虚拟国度"难监管(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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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稀野生动物制品遭"网上直销" "虚拟国度"难监管(2)
2009年04月23日 10:06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无健全法规

  “虚拟国度”难以监管

  记者查阅了国内两家最大的在线交易网站———淘宝网和易趣网。两家网站都在“禁止或受限的商品及服务”里,对禁止贸易的“动物和野生动物制品”作出了详细规定。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遵守游戏规则的大有人在,虚拟世界的管理者并不能遏制住非法贸易。

  “网络贸易平台常用关键词查找搜寻商品,很多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店主已经学会如何躲避‘盘羊’、‘北山羊’等直接关键词的搜索了。还有的店主用‘仿制品’、‘工艺品’、‘饰品’等为幌子打出广告,而在商品描述中又竭尽全力渲染其真实性。种种难题一直困扰着网络管理者。”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络管理处原处长张如平说,“对于网上野生动物制品售卖信息,网络管理者应该是监督员。但是,网络这个‘虚拟国度’显然没有实际国家那样的健全法规和执法机器,很难对其进行监管。”

  查处难度大

  执法撵不上信息传递

  “查处难度相当大。”新疆阿克苏地区森林公安局局长侍建平告诉记者,“假设销售者发布一个消息说有20个盘羊头要出售,同时提供QQ号、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买主们就可以在瞬间获得这些‘宝贵资料’,并私下跟销售者联系。这条信息只需要在网上存在很短的时间,它的广告作用就完成了。”

  显然,执法的速度跟不上网络信息传递的速度。等到公安部门获得消息立案侦查时,网上已经没有了证据,查找收藏交易信息的潜在买主则更加困难。这是一场比实际市场中打击非法贸易艰难百倍的“猫鼠游戏”。侍建平说:“只要我们接到举报,对捕杀、制作并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活动就会严厉打击。”

  前不久,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破获了一起长期捕杀、制作并出售野生珍稀动物及其制品案,查获20余只北山羊头,为历年来新彊森林公安破获的最大一起盗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案。

  记者从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办事处了解到,国家濒管办、公安部曾联合组织召开“控制濒危物种网上贸易”研讨会,邀请海关、林业、农业等部门以及主要中文在线交易网站和一些国际组织的代表,共同商讨对付网络野生动物贸易这一新现象的有效方式。

  “为减少网络贸易对野生动物的压力,新疆相关部门也一直不停地努力着,严厉打击网络上的野生动物违法和犯罪行为。但目前濒管办还没有接到过类似的举报。”国家濒管办乌鲁木齐办事处常务副主任安尼瓦尔·木沙告诉记者。(吴亚东韩书华)

  记者手记

  “网络交易不好管理,可以从打击源头犯罪抓起。”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教授马鸣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马鸣说,如果没有了捕杀、制作野生珍稀动物及其制品的不法分子,就等于是切断了货源。没有了货源,也就没有出售者和购买者了。北山羊、盘羊这些珍稀的野生动物灭绝得非常快,偷猎者为牟取私利捕杀野生珍稀动物,是公然向法律挑衅,应该严厉打击。

  新疆律师张元欣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2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张元欣告诉记者,一个普通的网购者在浏览交易网站时,看到漂亮的野生动物制品和饰品,很容易做出购买决定。而且很多人相信交易平台的权威,很少会想到购买的东西会是法律禁止交易的。购物网站应该在交易平台向买卖双方提供一个法律链接,有购买者点击自己喜欢的商品时,这个链接会主动把购买者引向“禁止或受限的商品”的页面,让购买者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知道什么东西该买,什么东西不该买,促进健康买卖。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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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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