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莫将中国模式与苏联模式混为一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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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日报:莫将中国模式与苏联模式混为一谈
2009年04月23日 17:53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来,有论者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同苏联模式混为一谈,并提出:“苏联模式”和“斯大林体制”这种概念是“可疑的”,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苏联模式的“突破”是一个“假命题”。那么,究竟该怎样认识这个问题呢?

  -“苏联模式”和“斯大林体制”的提法,真的是“可疑”的吗

  早在苏联解体以前,苏联学术界、国际学术界和中国学术界,就已提出“苏联模式”和“斯大林体制”的概念来了。而且,如果对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史稍有常识的话,那么就会知道邓小平恰恰不仅是从当时中国的体制,也是从苏联的体制模式着眼,来思考和设计中国整个改革蓝图的。

  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几个月,小平同志在讲话中就说过:“从总的状况来说,我们国家的体制,包括机构体制等,基本上是从苏联来的,是一种落后的东西……有好多体制问题要重新考虑。”(《邓小平思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77页)1980年在总结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时,他又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33页)他在1985年8月接见姆加贝时又说:“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9页)

  从这些深刻的论述可以看出,在小平同志进行改革思考和设计时,从一开始就是着眼于苏联模式属于“僵化了”的、“落后的东西”,从中国和苏联的体制、模式和制度的层面上着眼改革的。这样提出“苏联模式”和“斯大林体制”有什么“可疑的”呢?

  实践证明,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解放思想,不断突破斯大林教条主义和苏联模式的过程。小平同志不仅谈到突破,在领导改革的实践中,也确确实实突破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等等关键性的问题。1988年5月18日,小平同志说:“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基本精神是解放思想,独立思考,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来制定政策。……过去我们满脑袋框框,现在就突破了。我们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过什么叫社会主义的问题,我们现在才解决。”(《邓小平思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01页)

  很显然,我们讲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苏联模式和斯大林体制的“突破”,就是在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前提下对苏联模式和斯大林体制的突破。这样讲“突破”,怎么成了“假命题”呢?

  -“混同论”是将两种不同模式的社会主义相混淆,是站不住脚的

  有一种说法,很直白地表述了“混同论”的观点,即认为苏联模式和斯大林体制的“内涵”、“内容”,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这是把两种不同理论体系下的形式相同的两种思想概念等同并混淆起来,是站不住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这是两种不同模式的社会主义,在这两种模式框架下,社会主义、党的领导、马克思主义和人民民主专政,其内容、内涵却是有很大区别的,绝不能将小平同志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框架下的“四项基本原则”,同斯大林体制和苏联模式的基本制度相混淆。

  小平同志说得很明白:“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没有完全搞清楚。”又说,对于“什么叫社会主义的问题,我们现在才解决。”过去苏联模式和斯大林体制的公式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无产阶级专政。现在的社会主义不是这样的了。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们今天应该用这一标准来界定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而不应该再继续使用斯大林和苏联模式的上述公式来界定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计划经济已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取代;无产阶级专政也不是像斯大林的“专政”一样,我们今天所坚持的,是包括联合农民和构成人民的一切阶层在内的“人民民主专政”,是讲求法制的专政;对于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来说,更多、更重要的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同斯大林体制下的“无产阶级专政”几乎把“专政”、“暴力”强调到绝对化的地步不是一回事。至于所有制问题,我们今天也不是实行单一的“一大二公”的公有制,而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的所有制。况且,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与过去也有所不同。这样看来,这是两种不同模式的社会主义,是混淆不得、也混同不了的。

  -“突破论”主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苏联模式的全面突破,与“混同论”有原则性区别

  “混同论”者把苏联模式、斯大林体制看成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要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共命运”。他们所谓“共命运”的实质,就是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斯大林体制“共命运”。

  党的十七大报告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明确地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包括苏联体制模式在内的过去的旧体制模式是完全不同的,因为邓小平理论是从体制模式层次着眼,是对苏联模式这种“僵化了”的、“落后的东西”的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苏联的体制模式,是我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从苏联“照搬照抄”过来的东西,在中国曾发生相当影响,但它没有与我国实际相结合并赋予鲜明时代特色,所以,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大相径庭的。苏联的体制模式不仅在苏联本国造成严重后果,在社会主义各国包括中国在内,也都产生了严重后果;在苏联解体、苏共瓦解,国际社会主义遭受惨重损失的时代,必须突破苏联模式和斯大林体制而探索出一条崭新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这个时代需要的产物。它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所以它才焕发出这样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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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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