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规定:区县干部每年公开接访不少于4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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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出台规定:区县干部每年公开接访不少于4次
2009年04月28日 13:34 来源:农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领导干部须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从去年底开始,我市就已硬性规定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接访工作不少于1次。”近日,重庆市信访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市区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已经制度化,并纳入政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2009年至2011年,全市还将开展为期3年的以“听民声、排民忧、解民难、化民怨”为主题的干部大走访活动。

  重庆市于去年12月14日形成了《关于区县(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做出硬性规定。根据《实施意见》规定,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带案下访、约访和公开接访不少于12次,其中公开接访不少于4次。公开接访可实行轮流安排,各区县党委、政府每周至少安排1名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群众1次,每次接访时间不少于半天。

  据介绍,从2007年开始,重庆市即在全国率先开展万名干部大下访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积累了经验。2008年,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从上到下的大接访大下访活动,重庆延期3个月开展至年底。

  对于公开接访,《实施意见》还做了程序性要求:要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方案;提前将接访安排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包括领导干部的名字、职务、分管工作、接访时间和地点、参加接访的相关部门级负责人等。

  作为《实施意见》的具体落实,不久前,重庆市委常委会通过了全市干部大走访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该市信访办相关负责人说,除了要落实党政负责人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的接访外,参加大走访的干部要对排查交办的信访突出问题做到全面走访,建立矛盾纠纷、社情民意和走访情况台账,每月上报一次走访情况。

  为强化监督,确保走访活动取得实效,该市信访办透露,目前,全市已建立跟踪监督和定期通报制度,坚持每月一次通报,每季度一次抽查,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组织部门已把干部大走访活动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该负责人表示,方案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以全市干部大走访活动为载体,化解信访积案成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内容。日前,该市召开的“平安重庆”建设工作会议,将“化解信访积案”确定为攻坚目标之一,并确定今年作为“信访积案化解年”,进一步推动化解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疑难信访问题。

  目前,信访积案化解第一阶段调查摸排阶段已进入尾声,下一步,将进入集中排查梳理交办阶段,其任务是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群体性问题、复杂疑难信访问题和信访人重复信访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登记建档、分类,向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交办。(记者 邓力)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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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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