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防法》即将实施 杭州消防:绝不滥用权力——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新《消防法》即将实施 杭州消防:绝不滥用权力
2009年04月28日 14: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4月28日电(记者 江耘 通讯员 张阳) “我们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绝不滥用权力。也不会在新《消防法》颁布后,马上开展整治工作。”浙江杭州消防支队常务副支队长熊军在媒体面前,如此承诺。

  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正式公布实施。时隔11后的新版《消防法》让很多消防人士感叹:消防部门的权利变大了。

  浏览新《消防法》,记者发现,现在消防部门罚款额度扩大了,最高罚款数额达30万元,甚至还有了拘留权。

  即使是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或者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也将被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在现行《消防法》中,对于公众聚集场所中,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部门只能限期改正,难以真正对一些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修订后的《消防法》则可以直接给予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现在我们消防部门手中的‘武器’多了,将会简化今后的工作,也会让工作变得更有实效。”熊军说。

  消防部门手中的“武器”多了,如何使用好“武器”,确保权力不滥用。对此,熊军表示,将会依据新的《消防法》,采取相关措施,确保依法执法。

  另外,新《消防法》将在5月1日实施。杭州消防支队透露,接下去,主要是对《消防法》展开集中宣传,不会开展集中的执法、整治工作。“只有整个社会了解了《消防法》,才会依法办事。”熊军认为,新《消防法》实施后,将会有个缓冲期,给某些单位和部门一些自行整改的时间。(完)

【编辑:庄百万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