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因公出国(境)经费压缩20% 公务接待费减10%——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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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因公出国(境)经费压缩20% 公务接待费减10%
2009年04月28日 17: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沈阳4月28日电(记者 沈殿成)据辽宁省财政厅28日消息,辽宁省纪委、省财政厅联合部署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不仅是财政财务管理问题,也是政治问题。

  按中央有关文件确定的指标,辽宁将压缩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一是2009年,省直各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在本单位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二是2009年,车辆购置经费压缩至2000万元,比近3年平均数压缩46.5%;同时,各单位车辆运行费也应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15%。三是对在年初预算项目支出中安排公务接待费的省直预算单位,将调减专项公务接待费10%,各单位在公用经费中支出的接待费也应按规定削减。

  在压缩相关经费预算的同时,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具体要求是:

  一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坚决制止假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旅游。严禁各单位擅自参加各种协会、民间团体、中介机构组织的出国活动。杜绝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出国(境)经费开支行为。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严审批车辆购置经费,保证重点和急需。对更新车辆采取交旧换新的方式,将所有更新下来的旧车上缴省财政集中统一处置,对闲置的公务用车进行调剂使用。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和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

  三是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制度,对接待费开支范围、标准和管理办法等进行全面规范。严格控制陪餐次数和陪餐人数,简化迎送程序,实行定点接待。严禁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下属单位、学会、协会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接待费用,严禁各单位之间相互宴请。

  四是加强会议费管理。在全面推行定点办会制度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本单位专业会议次数、会期和参会人数,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提倡就地开会,开短会,开小会,提倡开电视电话会议。

  五是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2010年年底前,省直各单位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得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按规定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对无正当原因超概算、超标准的项目,不予追加投资。办公用房装修要经济实用,尽量节约投资成本。提倡通过定期维修、资产置换、共建共享等方式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减少重复建设。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设、装修住房。

  六是严格控制各类庆典等活动。如要举办全省性庆典等活动,须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批准举办的庆典等活动要力求节约、简朴,严控规模和开支,不得发放礼品和纪念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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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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