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市长发怒,能否激活“小事问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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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市长发怒,能否激活“小事问责”
2009年04月29日 14:18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有关部门之所以会对群众投诉不理不问,与“问责不力”、“问而不责”甚至“不问不责”不无关系。

  ●如果民众评议也能作为问责的一个要素,职能部门的乌纱和群众满意度相关联,相信对于民众的诉求,有关部门也会小心应对。

  在27日召开的广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市长张广宁现场剖析天河区棠下梅园大街发生的一起噪声扰民、群众投诉38次得不到解决的案例,怒斥政府有关部门严重失职。对于不作为者,张广宁表示必须依法依规问责,绝不放过。

  可能,在有关方面看来,噪音扰民根本就不是问题。你来投诉,要不就对你不理不问,要不就以“我们会去了解情况”打发,要不就是拖着不理。这也算个事情?你还把不把我们当个“官”?职能部门都让你找遍了,噪音让你受不了,你还让我们受不了呢?

  天河区的这些群众是幸运的,他们的诉求终于以市长发怒的方式得到了解决。可是,群众还有更多的问题、更多小事情,既难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也很可能得不到媒体的青睐。对这些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小问题和小事情,又能冀望怎样的途径来解决呢?

  民众投诉难,市长觉得很丢脸。“我们有些部门,只要涉及到职能稍微调整一下,个个都很认真,生怕触及切身利益,权力一点都不愿放。真把权力赋予他,他又不好好履行职责。”张市长对天河区的这种怒斥,的确切中了一些职能部门的要害。许多职能部门,牵涉到自身利益时锱铢必较,可在关系到群众利益时却又不闻不问、推来推去,十分谦让。反差如此之大,透射出的是有关职能部门骨子里头的“官老爷”心态,手中要有权,有事莫找我。

  要让这些职能部门用好手中的权并对其加以约束,当然不能仅仅冀望于市长发怒,或是某某领导的高度重视。推究起来,有关部门之所以会对群众投诉不理不问,与“问责不力”、“问而不责”甚至“不问不责”不无关系。这些部门很清楚,群众的不满、牢骚和抱怨,都动不了自己头上乌纱帽。现在,市长发怒了,或许也是一个良好契机。

  推行了多年的问责制,在一些“大事”上的作用日渐明显。可一些事关民众利益的事情,却往往被有关部门当成了“小事”,从而没有“问责”甚至根本无法“问责”。然而,这些民众身边的“小事”,却和群众关系更近,群众感受最深,也最关系到有关部门在公众中的形象。如果民众的评议、民众的呼吁也能作为问责的一个要素,将职能部门的乌纱和群众是否满意高度关联,如此,相信对于民众的诉求,有关部门也会打起精神来小心应对,而不会要等到领导发怒。(李迎春)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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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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