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袭警案”主犯被执行死刑(图)——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北京“门头沟袭警案”主犯被执行死刑(图)
2009年04月29日 15:30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今天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门头沟袭警案主犯张心磊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张心磊因犯故意杀人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和盗窃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临刑前,张心磊并未说话,表情很安静。24岁的张心磊是河南省西华县人。2005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06年10月22日23时许,张心磊、张新亮、吕海红携带压力钳等作案工具,到门头沟区斋堂镇高沿公路盗剪通讯电缆线197米,造成该地区106户电话通信阻断。他们驾车至门头沟区芹峪口检查站时,因害怕犯罪行为被发现,张心磊闯过正在对其设卡盘查的检查站,执勤民警唐成文(男,殁年39岁)驾警车追赶。唐成文将张心磊截住后,吕海红跳车逃逸,张新亮跳车躲在微型汽车附近。在唐成文要求张心磊出示行车证件时,为抗拒检查,张心磊持压力钳将警车玻璃打碎,唐成文下车与张心磊展开搏斗。此时躲在石头后面的张新亮跑出来帮助张心磊将唐成文摔倒,随后张心磊持压力钳猛击唐的头部数下,致唐成文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记者杨昌平 通讯员王文波)

【编辑:朱鹏英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