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青川县城党政机关驻地不再搬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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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政厅:青川县城党政机关驻地不再搬迁
2009年05月07日 13: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5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召开“5·12”汶川大地震周年新闻发布会,省政府秘书长、新闻发言人于伟等通报灾后重建进展等情况,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中外几十家境内外媒体高度关注。 中新社发 富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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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7日电 四川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7日在四川省政府举行“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新闻发布会上说,综合多方面的因素,确定青川县城党政机关驻地不再搬迁,保留乔庄镇县城的基本功能。

  黄明全说,关于青川县人民政府的搬迁问题,四川省委省政府和中央相关部委都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和充分的论证,认为青川虽然受到地震灾害,但受灾的程度相比北川、映秀较小一些。虽然存在地震的灾害,但是具备基本的防控条件。因此,综合多方面的因素,确定青川县城党政机关驻地不再搬迁,保留桥洞镇县城的基本功能,同时也正在按照要求进行积极的恢复重建,加强地质灾害的治理,保障群众的居住安全。

  黄明全说,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对竹叶镇加强防洪设施的建设,县城的一些单位也将适度的分流到竹园镇,以减轻乔庄镇的压力。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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