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出台规定:违规超量取水将吊销许可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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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水利委出台规定:违规超量取水将吊销许可证
2009年05月07日 13: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月21日,由于引黄抗旱,河南郑州黄河花园口段河床裸露游船搁浅。进入2月份以来,河南沿黄旱情呈加剧之势,先后四次调增小浪底水库下泄流量,由月初550立方米每秒流量增至16日20时的1000立方米每秒。在黄河来水比多年偏枯三成的情况下,强化抗旱,联合调度中下游水库,接力补水,举全河水资源之力支援河南、山东等流域省区抗旱浇麦。 中新社发 刘书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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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7日电 据水利部黄河委员会主办的黄河网消息,黄河水利委员会近日正式出台了《黄河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并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细则规定,出现拒不执行黄河水量调度指令、连续两年取水超过许可水量、擅自通过引黄取水工程向新增建设项目供水、取水携带的泥沙处理后未经批准回排黄河情况之一且不按要求改正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将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细则明确,黄河取水许可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黄河水利委员会和各省(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黄河干、支流取水的总耗水量,以国务院批准的《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和各省(区)人民政府颁布的本省(区)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为依据,实行总量控制管理。在审批取水申请时,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区)颁布的用水定额为依据。对于无余留黄河取水许可水量指标的行政区域,其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取水指标需通过节约用水或水权转让的方式获得。

  细则规定,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水利部有关授权文件,黄河水利委员会实施取水许可管理的范围和权限是:黄河干流头道拐以下河段的取水,黄河流域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及跨省区行政区域的取水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全额审批发证;头道拐以上河段及渭河等几条重要支流的限额以上取水,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批发证;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有关政策规定,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流域内中型水库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核。

  细则同时规定,不同类型项目的取水申请应根据不同的水法规政策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批的取水许可申请,先由取水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告其上一年度新发、变更取水许可证以及注销和吊销取水许可证的情况。

  细则要求,黄河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机关须定期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取、退水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重点检查计划用水落实、水调指令执行、批准水量与实际引水、量水设施和节水设施的安装使用、取水月报表的统计上报及退水水质等情况。在用水高峰期,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黄河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机关应当根据黄河水量实时调度的要求,制定有关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月、旬取水计划,在特殊情况下对有关河段、水库、主要取水工程进行驻守监督检查。(陈永奇)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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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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