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小摊贩到底有没有摆摊的权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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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小摊贩到底有没有摆摊的权利
2009年05月08日 10:42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人的生存是第一位的,每个人都能靠自己的劳动生存下来,是一个城市最好的形象。如果地上一尘不染 ,百姓却在家唉声叹气,那要这样的“环境 ”又有什么用?

  5月7日《广州日报》报道,在由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汤炳权主持召开的座谈会上,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城管要对“走鬼”宽容一些,小摊贩也很需要就业,如果把他们管得太紧,矛盾会更尖锐,不利于稳定。

  厉以宁的话代表了很多人的利益,然而如果小摊贩的权利没有明确,小摊贩仍然要在城管的视线下战战兢兢地活着。

  我理解厉以宁先生的好意,现在一些地方对小摊贩确实管得太严,松一点的确是好事。可厉先生的建议是让小摊贩和城管互相妥协:小摊贩保持现状,城管退一步,或者小摊贩进一步,城管退一步。能做到吗?我认为做不到。

  原因很简单,对于双方而言,妥协的度如何把握是个难题。小摊贩向以渗透到每一个角落为传统,摆摊无止境;城管又自诩代表城市的整体利益,管理无止境——你让两方如何“做兄弟”。

  “取消城管”,一度声音不小,现在看来不现实,不仅取消不了,城管大军看似越来越威武 ,有的地方,就连警察都加入了城管大家庭,真的是很膨胀了。

  相比之下,一些地方小摊贩的地位下降得越来越厉害。这番厉以宁“求情”,前番广州副市长建议限时限地让“走鬼”摆卖(2月4日《新快报》),都是建立在对小摊贩的管理到了严苛地步的舆情基础上。

  小摊贩到底有没有摆摊的权利?这个根本问题一直被搁置。最该说话的法学家们似乎对此也没有论证。如果这个权利不被明确,“放松管理”就只能成为一时一地的恩赐。

  古往今来,小摊贩一直有游走谋生的权利,今天明确这个权利,是一种“返还”。

  厉以宁“小摊贩也很需要就业”,点出了今天金融危机下部分民众维持生存的愿望。对于一些民众放弃尊严也要先求生存的行为,城市管理者应有敬意,小摊贩的生产自救,也许在局部破坏了城市的环境,然而他们能维持生计,就是对社会的贡献。所以,在明确这个权利之后,我认为城市管理者应该考虑为摆摊创造更多的条件,提供更多的服务。

  有人担忧小摊贩会对正规经营的业主造成冲击 ,其实,小本经营的摊贩不要说冲击力有限,事实上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应有生态。

  人的生存是第一位的,每个人都能靠自己的劳动生存下来,是一个城市最好的形象。如果地上一尘不染,百姓却在家唉声叹气,那要这样的“环境”又有什么用?(伍里川)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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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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