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开平案解析:海外诉讼成打击贪官外逃新模式(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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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行开平案解析:海外诉讼成打击贪官外逃新模式(2)
2009年05月09日 04:52 来源:央视《新闻1+1》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主持人:

  二许实际上可以面临一个比较轻的刑法,他为什么不遣返回国,自己不愿意回来?

  黄风:

  二许没有选择余振东这样一种模式,我想可能是他们有比较重的顾虑,这种顾虑可能是对回国以后所受到的审判、面临的刑罚,是不是可能会面临死刑,是不是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二许”美国刑满后,仍面临引渡回国受审

  主持人:

  应该说像这样的一些案件,大家非常地关注,实际上二许案件已经经历八年的时间,为什么会经历这么长时间呢?接下来我们来连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教授。

  洪教授,你好。

  洪道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

  你好。

  主持人:

  洪教授,我们了解,像二许案件实际上在美国已经经历了八年的时间,为什么会经历这么长时间?

  洪道德:

  因为美国的诉讼制度有一个和我们国家不同的地方,就是他们的诉讼期限和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分开的。所以从办案这个角度讲,他们以能够查明案件事实为目标,需要投入多少时间,原则上跟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并不直接挂钩,至于案件需要多长时间,他们就一直这么追查下去。这个案件从美国方面来讲,他们对有些问题的审查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毕竟主要犯罪事实是发生在中国,他们为了查明他们对金钱的指责是不是具有诈骗的性质,他们可能要经过很多方面的调查,这些都需要假以时日。

  主持人:

  像对二许来讲,去年8月份就已经定罪了,为什么到现在才宣判呢?

  洪道德:

  因为美国如果实行陪审团审判制度的话,陪审团只管确定两个人有没有犯罪,犯罪以后适用什么样的法律和刑罚,这个由法官进行处理,这期间虽然从法律上讲是有一个基本的要求,但是这个要求不是必须要遵守的,长达好几个月才做最终的量刑,在美国来讲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状况。

  主持人:

  二许分别判处的徒刑是25年和22年,在服刑期间有没有可能被驱逐,或者刑满之后有没有可能再被引渡回国?

  洪道德:

  有可能,但是这个以后还是一个新的问题,两国的司法机关可能还要进行新的谈判,但是有一点必须要强调,美国不论是对他们判了22年还是25年,不论以多少罪名判了他们,都有一点,并不涉及到这两个人在中国的犯罪,现在都是针对他们在美国的犯罪进行的处理,这两个人如果回到中国,中国司法依然要对他们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他在中国犯的是贪污、挪用公款这样的罪名。

  主持人:

  二许实际上在这个过程没有认罪,而且不愿意被遣返,美国方面给判了比较重的刑期,依据又是什么?

  洪道德:

  正如刚才嘉宾主持所说的,因为他们没有认罪的话,就没有通过辩诉交易减轻一部分控方对他们降格起诉和免去一部分罪名,这些都没有经过谈判减少,这些罪名根据美国的法律,美国判刑是简单相加,能一直加下去,这几个罪名加在一起,最后的刑期二十多年不足为怪。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洪教授给我们带来的分析。

  4亿多美元的赃款能否悉数追回?

  主持人:黄教授,实际上除了对案犯的判刑之外,大家比较关注钱的问题。4.8亿美金是非常大的一个天文数字,刚才从片子当中也看到,除了我们现在了解到的他们在加拿大的几家房产,包括一些表或者首饰之外,好像并没有追回其他更多的赃款,现在大家关心,能不能悉数追回?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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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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