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冒名上学案有关部门应坦诚担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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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评论:冒名上学案有关部门应坦诚担责
2009年05月11日 10:29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对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假“罗彩霞”录取轨迹并指“贵州师大颠倒事实”,贵州师大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此不作解释、不争论,并称如果牵涉到贵州师大的教职工有违法违纪行为,不管是谁,都会严肃处理。(5月10日《广州日报》)

  在事件处理结果尚未盖棺定论时,作为当事方的湖南和贵州教育部门却相互推诿,争执和辩解的背后,无非是想逃脱干系,使自己免责。且不论双方谁对谁错,在招生这样严肃的事情上出现问题,至少说明相关部门缺少审慎态度,工作不扎实,才捅了这么大的娄子。事实上,双方谁在说谎迟早会被查明。笔者认为,无论是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还是贵州师大,如果犯了错,勇于承担便是,没必要“躲猫猫”,以期混淆民众视线。要知道,靠“骗”和“瞒”绝对过不了法律关、群众关,最终结果只能是错上加错。

  有关部门之所以不敢承认错误,免责是其次,主要是担心自己的“声誉”受到损害。但无数事实证明,出了问题企图蒙混过关,当问题澄清后,相关部门的连带责任更重,名誉受到的损失更大。从这个意义上说,所属部门更应严惩内部“蛀虫”,为自己正名,而不是避实就虚,遮遮掩掩,这样只能使部门的形象受到更大损失。

  招生“造假”不是个小事情,它不仅损害了个体的利益,更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造成社会公平丧失。但愿相关部门能坦诚一些,正视问题,敢于担责,这才是挽回部门形象的明智之举。(郭安强)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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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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