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指标深圳试水 市长权力越小服务越好(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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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政府指标深圳试水 市长权力越小服务越好(2)
2009年05月13日 06:53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 延续“法治基因”

  “抢拍”法治建设

  □特区创办,法治先行,创下一个又一个推行法治的全国第一

  特区建立之初,境外投资者来深圳,只带两个“师”:一是会计师,二是律师。

  “从特区创办开始,就是法治先行。因为法治是国际通行的模式,是境外投资者认可的规则。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就是特区的‘法治基因’。”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璞说。

  身在改革开放前沿,深圳的市场发育早,对法治要求高,社会转型也比其他地区来得更快更早,依法应对的深圳,常常在法治建设上“抢拍”。王璞说,近年来,深圳更是把法治建设的重点,从对市场的规范转向对政府自身的规范。2005年至2008年底,针对政令执行不力、行政执法不当、工作失职渎职等行为,深圳市行政问责654人、62个单位。

  在深圳采访,有一个深刻感受:和其他城市相比,这里有“三高”——碰到“学法人”的比例高,普通市民学法热情高,深圳人自我维权意识高。甚

  至出租车上,司机都会热心地告诉你:“遇到部门服务不好,只管投诉。”

  “法治基因”在生长,特区深圳创下了一个又一个推行法治的全国第一:

  1992年取得经济特区立法权,至2008年底共制定法规、规章644件,现行有效的338件。其中1/3以上是先行性、创制性立法。

  1997年,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进行4轮,大大减少审批事项。

  1999年,率先提出政府工作“九个法定化”。

  2000年,率先实施政府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并由市政府公报统一发布。

  2006年,率先清理非许可审批。2008年,对上报的499项非许可审批事项,取消102项。

  2008年,率先出台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政府规章……

  4 两个“杠杆”:

  科技+公众

  □2008年绩效评估,首次由市统计局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

  2008年12月,深圳市对6区16个职能局启动年度绩效评估。结果显示,年度综合绩效均在良好以上,但仍存在职责交叉、协调不畅、公众满意度有待提高等不足。全市范围的绩效评估,该市已进行了3次。

  内部评估,占75%,通过“深圳市行政电子监察评价中心”由电子系统直接打分。系统的触角,直接伸到各区各部门、伸到工作一线,实时监控,客观公正。

  “我就吃过一次‘黄牌’——差1天到时限。”深圳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王淑杰说,“电子监察系统让审批时限变成‘高压线’,该审批的必须及时审批,否则就要吃‘红牌’。到外面开会,我都急着赶回去批材料。”

  外部评估,占25%,首次由市统计局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14个调查点,设在市、区政府办事窗口前和各大商业旺区,随机找路人填写问卷,收回有效样本共逾万份。6区16个职能局,公众打分最低62.6分,最高73.7分。专家分析,这既反映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基本肯定,也反映了他们的更高要求和期待。

  事实上,对行政的有效监察,得益于深圳的一个全国唯一:独立的监察局,而不像其他地方监察与纪委“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市监察局局长杨洪告诉记者,市政府一直十分自觉地抓自身建设,不是作秀,不是应景,而是致力于提高政府公信力。“我们不断加大

  监察力度,逐步实现运用网络技术对施政行为全过程动态监控,有效防范腐败和违规问题发生。”

  建设法治政府,不但要靠科技助推,也要更多考虑公众感受、更多借助公众力量。

  “公民是城市的主体,要完善公民参与机制。如果没有公众的广泛参与,没有市民对法治政府的客观评价,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实施就是不全面、不客观和不合理的。”刘玉浦表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听证、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公开听取意见。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邹平学建议,“法治政府指标”落实过程中,要更多吸纳公众参与,加大对政府的外在考评监督。比如,搞个“最不满意的问题”的问卷调查,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

  5条地铁同时在建,260个施工点如火如荼,施工将持续3年。对引发的交通不畅等,市民们都表示理解和支持。为什么?

  许宗衡说:“我和市民代表直接对话:同时修5条地铁是政府自我加压。如果不同时修,3年后的深圳交通将陷于瘫痪。只要把真实情况和我们政府的真实想法告诉公众,他们会理解。”

  在许宗衡看来,电子政务和公众参与,正是撬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两大杠杆”,既可以持续不断,又事半功倍。

  5 下一个3年,

  能否建成法治政府?

  □关键在执行。“我们建设的,仍是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政府”

  在发布“法治指标”同时,深圳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两个目标”:近期目标——再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国务院《纲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远期目标——通过不懈努力,达到国际先进城市的法治水平。

  这个3年“时间表”,也成为公众关注焦点:真能如期实现吗?

  2004年以来,福田区启动全区副处以上干部集中现场学法活动,每年集体旁听一次“民告官”案件。一坚持就是5年。

  作为一名来自最基层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福田区政府法制办主任罗平的基本判断是,这个目标一定能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在基层。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法治氛围都很好。上面有方针政策,下面就动起来。”

  由农村走向城市化的宝安区,法治水平与其他区有一定差距。近年来,这里也加快法治步伐:与全市各区一样,区政府法制科升格为法制办,在政府工作中有了更大权威。该区清理了1993年以来的红头文件,废止65%以上。

  宝安区政府法制办主任詹文烈说,在这个法治的春天,既有信心,也有担心。信心在于,区里上上下下

  的法治意识更到位;担心在于,有关监督还未跟上,比如谁来考评,如何考评?敢不敢动真格?

  市律协会长李淳也认为,法治政府,不是法治市长,而是整个公务员队伍;不是法制办法治,而是整个政府部门。有的部门似乎没有感觉,没有动作。落实“法治政府指标”还需加大督促力度。

  法治政府建设,南山区委书记叶民辉十分看重程序的价值。他说,公开、民主的程序,不能保证最好的结果,至少可以保证“及格”。程序合法,说明政府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同时,“政府与公民要理性对话、理性互动”。

  突破就在细节中。许多被访者表示,老百姓不管你的工作报告,要看身边小事、看自身亲历。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监督。既要注重内部制约,也要加强外部监督。

  许宗衡认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对现在的深圳意味着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提高;对未来的深圳则意味着一种新的文明模式,意味着更大步地迈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建设法治政府,3年不是终点,而是一个付之行动的承诺、一个坚持不懈的追寻。当然,我们建设的,仍是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政府。”(本报记者 吴兢 胡谋)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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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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