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装卫星电视接收器泛滥 根治"大锅盖"需完善法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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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装卫星电视接收器泛滥 根治"大锅盖"需完善法规
2009年05月25日 09:40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不久前,上海市文广、公安、工商、文化市场等执法部门采取联合行动,查处了一批非法经营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的店家。在沪太路一家经营通讯设备的门店,执法人员搜出了几套卫星接收设备和二十多个卫星电视机顶盒。店方声称拥有许可证,但经核查,却是无效的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随即予以没收。

  据了解,在我国被允许安装境外卫星电视的单位只有国家特许的部门,如国防、外交、军事、科研、教育等部门,以及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外籍人士达到80%以上的小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安装此类设施都是违法的。但是,少数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信箱广告等手段非法销售并违规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一些居民对相关政策、法规缺乏了解,导致私装卫星电视接收器的现象屡屡发生。据业内人士估计,上海有几十万只卫星电视接收器。

  对此,专家认为,治理私装卫星电视接收器,除了要用好现有的法规外,还要针对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法规,让执法部门有法可依。

  私装“大锅盖”

  价格低廉又方便出租

  记者在上海临平北路一新建小区内看到,很多居民楼都安装着各式“大锅盖”(卫星电视接收器),有的装在楼房顶层,更多的安在自家南侧阳台上。一居民表示:“我们小区目前没有有线电视,大家都安装室外天线接收卫星电视信号,一般能收三四十个频道。”

  “虽然卫星电视信号不如有线电视稳定,但是便宜啊,七八百元就能装一个,也不用每年交收视费。”该小区的住户李女士说。

  在威海路一个著名高档小区,十几栋居民楼密密麻麻装了上百个“大锅盖”。这些接收器有的装在阳台上,有的安在窗台边,其中最小的,直径只有半扇玻璃窗大。

  倪先生是小区中私装接收器的业主之一,早在2006年,他就通过信箱里的小广告,花2500元在阳台上装了一只“大锅盖”。“装接收器主要是为了把房子租给外国人。”倪先生告诉记者,如今该小区30%的居民都是外籍租户,“很多外国人都是第一次来中国,一点也听不懂中国话,如果不装卫星电视,除了CCTV9,他们就没有电视节目看了。”倪先生表示,不少向他租房的外国人在看房前都申明,假如没有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就不考虑租房。“我们也知道私装接收器是违规的,但为了能把房子租出去,不得不自己‘想想办法’。”

  据了解,许多在上海的外国人因为不懂中文基本不看华语频道,很希望在中国的家中也能看到自己家乡的电视台。

  “小广告”诱人

  卫星节目多不会被查

  “第一时间纵览国际战事风云、股市动态、金融行情!现场直播足球、篮球、高尔夫各类精彩体育赛事!二十四小时连续播放欧、美、亚、港、澳、台等最新影片、流行音乐……”这是一张推销安装“卫星电视”的“小广告”上的几句话。

  记者看到,“小广告”上面列有“数码天空”、“亚星二号”、“香港有线”等全球12类500余套卫星电视节目,其中有的注明是“成人电影”,“成人生活”等。

  “每隔一段时间,我家的信箱里就会有这些‘小广告’,看看内容介绍还真有诱惑力。不过,有些内容太杂,也不健康,会对小孩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说起“小广告”,于先生不无担忧地说。

  记者手头上这张“小广告”的落款是上海永兴通讯设备公司,有联系电话,但无公司地址。记者以客户身份打电话询问安装卫星接收器的质量问题,接听的是一名安徽口音的男子,他说:“我们的产品绝对没问题,保证可以收到80到90个全球卫星电视节目。”记者又问:“有的接收器只要几百元,而贵的要几千元,是怎么回事?”“便宜的只能收十几个台,价钱越高收的台越多。”“最近好像又在查私装卫星接收器,会有麻烦吗?”“我们有营业执照,现在装的人很多,没人查,你放心好了!”

  记者又拨打了在“小广告”上留有公司地址的某通迅设备公司的电话。“听说国家对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实行许可制度,你们有吗?会不会被查?”那头接电话的人说:“我们都有合法手续,生意都做到宾馆、酒店里去了,安装了那么多,还没听说有被查的。所以,尽管放心。不过,如果真的被查,你只要凭相关收据,我们会替你处理的。”

  根治“大锅盖”

  需要进一步完善法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都实行许可制度,无许可就是违规,监管部门可以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于违反规定的,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几年上海加大了对私人违法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的查处和整治力度。整治工作一个新的“突破口”是,对私人安装在楼顶、外墙等公用部位的卫星电视接收器实行强制拆除;对部分拒不拆除的“钉子户”依法进行起诉,通过法院等司法力量强制拆除。

  不过,上海市文广局有关人士表示,受有关法律的限制,对于一些私人用户安装在住宅内的卫星电视接收设备,执法部门依然很难对其进行有效处罚或拆除。只能采取劝说的方式,通过反复教育,希望一些用户能够自觉守法,自行拆除。

  “前几年物业曾配合文化稽查部门,集中拆除过一批安装在公共区域的接收器。但最近几年,小区内私装风越刮越盛,而物业在管理中也碰到一些新问题。”威海路一高档小区的物业负责人无奈地说,“从前有业主携带接收器进小区,保安会在大门口拦阻。但现在接收器越做越小,一些微型的,直径只有40厘米,还能拆分,业主把零件装在行李箱内带进小区,保安根本发现不了。”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曾发现一些居民将接收器装在阳台上,但当管理人员上门检查时,业主就把接收器藏进屋内,管理人员又不能走进居民家中检查,对此一点办法也没有。

  有关专家认为,治理“大锅盖”,除了要用好现有的法规外,还要针对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法规,让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依法查处。(本报记者 刘建)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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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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