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立法保护未成年人 家长私查孩子短信或违法(3)——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湖北立法保护未成年人 家长私查孩子短信或违法(3)
2009年05月26日 15:21 来源:荆楚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委员热议

  前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委员们分组审议了上述办法(草案),针对社会热点和法规草案的相关规定,发表了精彩的观点——

  我觉得应加一条,即严防和打击教师对学生人身的侵害。这个问题在城市里还好,但在农村尤其是偏远山区,学校离家远,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有教师侵害在校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有的案件触目惊心,教师为非作歹,受害的女孩由几个到十几人不等。所以社会保护中应加一条。 ——李以章委员

  关于在职教师不准办班,不准到校外授课,这要跟家庭保护衔接起来,恰恰现在是老师想搞额外收入,家长也希望孩子参加这样的班,我知道现在的小学生一般最低参加了两个培训班,根子在哪?在家长。他们认为不把孩子送去,别人的孩子成了龙,我的孩子怎么办?要对家长有所限制。 ——郭玉吉委员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剪彩、奠基等活动,不是学校愿意组织,有时是社会有关方面要求学校这样做。 ——何世平委员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与网络关系的问题:值得重视,未成年人为什么进网吧?国外并没有很多措施限制学生上网,通过网络,学生可获很多信息。我们对中小学生禁网,只在大学开设一个很低层次的计算机基础课程,国内大学生跟国外大学生有很大差距。不应该堵,而应疏。——熊蕊委员

  草案规定不得公布学生成绩和名次,我建议还是把它去掉。学生就是要追求分数,不管是应试教育还是素质教育,成绩还是要的。如果学校连考试成绩都不公布,老师怎么去抓质量? ——郭玉吉委员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孝武 实习生刘辰 张雯雯)

【编辑:朱鹏英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