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开禁“小摊点”,让“疏”有法可依——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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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开禁“小摊点”,让“疏”有法可依
2009年05月27日 11:52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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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修正案)》,被媒体称为全国第一部将“摊点合法化”内容写进条文的地方法规。因为它在原有条文“不得在市人民政府禁止的地段和时间内摆摊设点”之后,加上了“可以摆摊设点的地段和经营时间,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不影响市容和交通以及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确定,报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虽然这只是短短的一句话,它却有可能终结城管与摊贩之间由来已久的对立和矛盾:在百度搜索里,输入“城管暴力执法”,有52.5万条信息;而输入“暴力抗法”,也有46.2万条信息。

  既然是对立和矛盾,自然是与双方有关。比如在南京,1998年实施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只有禁止性规定:“不得在市人民政府禁止的地段和时间内摆摊设点”。于是,在现实操作中,就是一概查禁。因为“随意占用公共地段、公共资源都是不被允许的,即都是不合法的(南京市市容局市容处副处长马良琪语)”。

  而市民呢?在记者居住的巷口就有一个无照经营的小摊,由于影响交通,曾多次被曝光,不堪其扰的摊主干脆挂出一块牌子:“生活困难,政府允许摆摊”。相信在这牌子背后,有许多猫捉老鼠,甚至哭闹上访的故事。

  不要责怪市容城管们只有查禁思维,也不要责怪市民只顾小利而忘大义。就市容城管们而言,他们并非不知道疏堵结合的道理。但“堵”于法有据,“疏”却没有法律授权。更何况“堵”要比“疏”操作起来容易得多,查禁思维当然越来越有市场。

  而市民的“忘大义”之举,甚至连查禁他们的市容城管们也清楚,其中大多与生活所迫有关。经济稍有滑坡,连早点摊都会增多。因为这一个小小的摊子,有时候就能帮一家人渡过难关!

  事实上,在困难市民的生存需求面前,只有查禁一种方式的管理是很难奏效的。就拿南京来说,在条例修正案通过之前,就有5000多个长期占道摊点,其中4000多被称为是“无证合法摊点”。无证合法,听起来有点滑稽,透露的却是无奈:因为摊主无其他生活来源,街道于是就“越权”认可,就如记者所住巷口小摊一样。于是只堵不疏的法规和贫困市民的需求形成的冲突与矛盾,只能造成猫鼠游戏一幕幕上演,城管市容也被推到风口浪尖。

  对此,南京市市容局局长张东毛得出了一个结论:“作为城市管理的执法者,首先讲究的就是依法行政,如果要实现堵疏结合,必须从法规上作修改,才能与现实相结合,执法才有依据、才能有好的效果。”

  化解矛盾只能从根本做起,而解决城管执法和摊贩生存矛盾的根本,就是修改立法。有法可依,堵疏方可得益。

  据说,按照修改后的法规,市容局预计通过三年梳理合法摊点有1万多个,可以增加6000多个,全市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都可以正常申请到一个摊位。有了正常的摊位,他们不用再和城管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可以正大光明地做生意,这显然对他们是一个福音。

  同样,这对城市的管理者也是一个福音。这不但是因为过去视他们为敌的无照摊贩大多数已经化敌为友,还因为“有所禁,有所不禁”的新法规让城管们在今后的城管执法中更加理直气壮:任何城市都不可能无限制地让你摆摊设点,毕竟公共地段、公共资源是不能随意占用的。(蒋德)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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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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