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学校重建不得擅自扩大规模和投资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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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规定学校重建不得擅自扩大规模和投资
2009年05月28日 10:52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学校灾后恢复重建的通知》,要求将学校灾后重建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通知明确,纳入规划恢复重建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严禁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投资。重建学校的建筑设计装修应坚持“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避免盲目攀比、奢华浪费和高标准建设校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为赶施工进度而牺牲施工质量。 (成都商报记者 李娅)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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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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