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称违法用海主体多是地方政府和国企(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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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海洋局称违法用海主体多是地方政府和国企(2)
2009年06月22日 06:5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维权:

  有些学术交流泄露海洋机密

  记者:渤海海洋维权现状如何?

  刘心成:渤海维权与黄海不一样。黄海主要是防止外国的海洋观测船到我国的专属经济区,进行海洋调查,获取我们的海洋资料。这是不能允许的。

  渤海维权的主要特征是,防止外国石油勘探船、公司,非法获取我们的海洋地质资料,主要是维护国家资源、能源安全方面。

  记者:主要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呢?

  刘心成:一个是独资公司,经过国家批准实施钻探,另一个是本国公司雇佣的外国船来渤海钻探,这就要求所有的资料(油气资源、地质结构资料)完全归我国公司所有,外国公司就是来“打工”。

  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对涉外的海洋工程平台进行登检,这种涉外工程的有关企业,是不是做到了保密要求。如果外国人获取这方面的信息,那就要对企业进行查处。

  记者:查处情况如何?

  刘心成:今年一共登检了6个平台,目前总体上是好的。过去的维权主要是维护海洋主权,现在已经逐步转变到涉外海洋科研和涉外海洋工程。

  涉外海洋科研刚刚起步,一些大学或者研究所,和外国某个研究机构合作进行海洋大气、地质结构调查,这方面必须要经过国家批准,资料必须归我们所有。

  记者:这样操作起来有难度吗?

  刘心成:这中间也有困难。比如我们自己的调查船,获取资料回来后,在国际交流活动中把资料共享了,这就属于涉外科研泄露了国家不能泄露的东西。

  我们也正在研究,想近期在青岛召开一个主管科研口和科研单位的座谈会,因为他们也不一定清楚这其中涉及的法律。

  记者:过去两年有没有查处资源维权的案例?

  刘心成:目前还没有发现,我国的石油公司这方面的意识还是比较强的。

  比如,今年3月,对一艘我国公司雇佣的国外光缆施工船进行登检,为什么呢?因为船上有种仪器,船一开过去,只要开着仪器,就能搞清楚周边海底的地质地貌。我们登检就是要查他除了维修光缆的作业外,还有没有开这种仪器。

  记者:渤海有与海洋主权有关的维权吗?

  刘心成:渤海是内海,外国的科学考察船,不可能到内海。

  记者:有偷偷摸摸进来的吗?

  刘心成:这个没有。我们监控得这么紧,海上所有的目标都应该在军方的掌控中,发现了未掌控的目标,马上就要出海近距离喊话,如果发现了问题就要扣留或者驱离,告诉他们侵犯了什么法律,请立即离开。

  监管:

  我们只能监测排污口但处理不了

  记者:刚才提到,渤海污染物主要是“陆源污染”,在渤海污染治理上有另外一种现象,比如,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有省市、有环保部门……这种“多龙治海”的效果怎么样?

  刘心成:你说的确实是一个问题。尽管国家有统一规划,但是下面还是分头实施,这也有好处,便于调动积极性。但是互相之间由于利益的不同,工作的需求就不一样。

  海洋局的环保是水体环保,但水体主要污染物是陆源污染物,渤海有200多个排污口,重要的排污口有80多个。

  记者:排放物不是要经过处理吗?

  刘心成:严格来说,排放物都要经过处理后再排放,有些地方经济水平好一些,就治理一些,但是也不见得完全达标,有时候(污染物)太多了,治理不过来。

  正因为这些,恰恰体现出了海洋和陆地环保的接口问题,目前这种机制还没有建立。

  记者:你的意思是说,企业在陆地上是属于环保部门管理,但是废水是排放到海洋的。

  刘心成:我们只能监测各个排污口,把监测数据反馈到有关部门,但是我们处理不了。

  最后,受害的还是我们的海洋。

  □本报记者 吴鹏 青岛报道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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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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