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反腐冲击传统格局 面临民意审判等问题(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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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间反腐冲击传统格局 面临民意审判等问题(2)
2009年06月22日 09:41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冲击传统反腐格局

  我国的民间反腐力量,已引起高层重视。早在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建立网络举报平台。2005年12月28日,中纪委、监察部也首次公布了中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

  据统计资料显示,中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截至2008年,全国已有18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这些都标志着网上举报已经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

  但本刊记者调查发现,与网络上自发的民间反腐锣鼓喧天的景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这些官方反腐渠道中,公民举报的热情却有所降温。据北京检察机关2008年“举报宣传周”上披露的消息,近5年来,北京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经群众举报的只占35%,较之本世纪初的近70%下滑显著。

  “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对证人的保护力度不够”,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我国在证人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性,在程序上缺乏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而且侧重于被动的事后惩罚,只有在证人遭侵害后才以惩罚犯罪的方式亡羊补牢。可以说,对证人保护存在着巨大的法律空白。”

  “民间反腐人士喜欢利用网络反腐,是因为网络有传播广泛、交流便捷、身份虚拟以及风险小等不少优点”,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对本刊记者分析道,“利用网络不但有利于保护自己,而且容易制造社会轰动效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使所揭露的腐败事件,能尽快进入司法程序。”

  多位受访专家还指出,在纪检检察机关里,很多人习惯把举报和信访混为一谈,导致民众的举报权利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同时,在某些地方或部门,举报者的举报信大多石沉大海,还发生遭被举报者打击报复等。由于官方举报程序不畅通,才使网络受到民间反腐力量的青睐。

  “我国官方提供的举报方式,还存在效率低、缺乏监督等弊端”,李成言教授认为,“很多网民选择民间反腐方式,是不想举报后被动地等待反腐部门去反腐,而是希望自己掌握反腐主动权,借助网络这个平台,以舆论压力促使官方在反腐败上更有所作为。”

  “虽然官方已提供了网上举报腐败的途径,可不少人还是选择在网上爆料”,北京一家反腐网站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选择网络反腐,不少人是担心遭到被举报人的报复打击,而网络隐蔽性强,正好可以保护自己。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是因为不清楚官方的举报途径。”

  据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举报人的法律。虽有些相关的规定散见于各部门法当中,但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所以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层出不穷。据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日前透露,改革开放30年评出的10个反腐名人就有9个遭到报复。

  “以网络作为平台的民间反腐,可以说是一种公开举报,它给予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以巨大的压力”,中国社科院尹韵公研究员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按传统的举报方式,反腐部门是否进行了查处、结果怎样,举报人都不清楚。通过网络反腐,监督部门在舆论压力下,要时时作出反应,民众能及时了解到案情进展情况。”

  法律刀尖上的“舞蹈”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以网络为平台的民间反腐,正以其快捷、有效且廉价的优势开辟了反腐新渠道,但由于在法律方面的诸多缺失,民间反腐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以至也受到不少质疑和指责。

  “民间反腐是一把双刃剑,反腐部门只有充分认识到这点,才能用好民间反腐力量”,尹韵公研究员表示,“由于民间反腐是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公开信息,这样容易打草惊蛇,让举报对象及早准备,事先串供或销毁证据,这样不但加大查处难度,反而使举报人陷于被追究诽谤责任的被动地位。”

  目前的网络民间反腐,大多数属于匿名举报,但与传统的匿名举报方式相比,却影响力大、传播范围广。不过,民间反腐败在打击了一批腐败官员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以讹传讹、民意审判,甚至网络暴力等问题。

  “在群体心理中,人们都有一种要表现社会正义感的需求”,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坦言,“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中,人们更容易淋漓尽致地进行这种需求的宣泄。然而,这也容易成为一把双刃剑,走向极端就会演变成一种精神层面的群体暴力行为。虚拟社会的民间力量,在这里容易失去理性,对社会构成巨大的伤害。”

  “打击腐败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既要对公民反腐热情给予肯定,又要认识到人肉搜索、群众审判不能代替正规司法程序”,杜立元律师认为,“民间反腐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利的一种方式,但可能出现‘媒体审判’现象。一些个案由于舆论的过早介入,发展成为波及全国的公共事件,在舆论压力下可能影响司法公正。”

  在此前也发生过这样的事例,有些“网络监督清单”内容过于简单,缺乏有力的证据。由于民间反腐难于监督、管理,容易造成信息失实,导致对被公开者的隐私权的侵犯,甚至民间反腐的平台,还为某些居心叵测的人打击、陷害、报复别人提供了便利。

  在多位受访专家看来,缺乏法律规范已成为民间反腐的最大硬伤。因此,对于民间反腐,有必要用法律加以规范,避免出现诬告、诽谤、干扰案件侦办、举报不清楚等情况的发生。

  据了解,对民间反腐的规范也在紧锣密鼓中。2008年12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再次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其中对利用网站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目前的民间反腐,无疑正处在法律的刀尖上,不管是发动者还是参与者,或是网络平台的提供者,都有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承当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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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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