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引发网络舆论热议 网络成民意表达渠道(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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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玉娇案引发网络舆论热议 网络成民意表达渠道(2)
2009年06月23日 11:10 来源:半月谈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半月谈记者还发现,政府信息公开不充分、不及时,也给网络热点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机会。虽然我国已于2008年5月开始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一些地方政府在社会危机发生时,仍采取“遮遮掩掩”的做法,不明真相的人们自然会在网上发出质疑的声音,进而可能听信、传播不准确的信息。

  由此看来,目前一些地方干部抓经济建设和运作行政资源的能力强,但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相对较弱,这已成为他们执政能力的短板。他们不愿面对媒体,怕授人以柄,怕因言获咎,有的甚至提出“防火防盗防记者”。殊不知在转型期和网络时代,信息披露一旦不权威、不及时、不主动、不完整,就可能给误会和谣言留下传播的空间。

  网络舆论引导管理迫在眉睫

  我国有3亿多网民,其中既有普通群众,也不乏社会精英。事实表明,在一些网络热点事件中,网民发挥了积极作用。单波说,在“周老虎”和“躲猫猫”等事件中,公众参与监督是民主政治的表现。社会应当努力构建公民在媒体改革和社会文明建设中的主体性,让公民积极参与舆论监督和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

  对此,谢双林认为,管理好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固然重要,如何用好网络等新媒体同样很重要,目前有些地方对网络舆论阵地建设重视还不够,对引导网上舆论花的心思还不多。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表明,网络管理应进一步规范,加大财力和人才的投入,加快完善立法。

  单波说,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人都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场上发表看法,因此在让网民发表意见、参与舆论监督的同时,应注重公民媒介素养教育,这包括教育人们如何通过媒介理性地表达公共利益诉求,如何处理好知情权、表达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关系。

  几位专家均表示,当公共危机发生时,政府绝不应堵住网络民意的表达,而是要依法依规向民众提供最新最快最全的信息,来引导舆论。石义彬说,政府还应注意舆论引导者的权威性,要根据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主动设置议题。

  周向阳认为,政府官员要提高网络时代的执政能力,就要对网络舆论知情和重视,要有敏锐的研判力和预见性,一旦发生网络热点事件,要正确快速地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为引导舆论提供基础,掌握主动。

  湖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同时指出,在社会转型期,公安机关不能像过去那样就案办案,而是要把案件放在是否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审视,要了解舆情,尊重民意,争取群众;要具备政治敏锐性,预测和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事情,做到未雨绸缪,防止使“案件变成事件”。 (记者 江时强 吴植)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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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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