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枣阳业主马耀军拍录法院执法被拘,马要求法院解释,被告知“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法院院长田玉斌接受采访时说,虽然没规定说拍摄执法可以拘留,但“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7月2日《广州日报》)
法院依据法律执法,是很光明正大的事,公民要拍摄,就让其拍摄,这也是法的正义呈现。可法院却告知公民,“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而且将拍摄的公民拘留了,而拘留的理由,竟然是“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
拘留公民是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以习惯为准绳,这是常识。可在堂堂的法院院长眼中,习惯竟然要大于法律。他的潜台词就是我说你犯法你就是犯法,我想判你多少年就判你多少年。“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说穿了就是我说了算,权说了算。法律只不过是他手中的工具,法律在如此法官手中,与可以任意揉捏的面团有何区别?
“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是一种权力滥用。权力一旦被滥用,十分可怕,因为无论是谁,如果他看你不顺眼,完全可以用“习惯性”来拘留你。
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说过,有的法官别说司法理念、价值取向,连起码的良心都丢失了,那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在我看来,丢了良心的法官还不是最可怕,对法律失掉敬畏之心的法官才最可怕。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