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环保部门:希望游客能够主动配合"禁白"工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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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环保部门:希望游客能够主动配合"禁白"工作
2009年07月06日 15:20 来源:西藏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防治白色污染,拉萨市自2004年7月1日开展了专项“禁白”行动。2005年3月,拉萨市颁布《拉萨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采取罚款和行政处罚措施。

  此后,西藏环保部门将这一措施逐步向西藏主要城镇推广,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西藏在环保工作会议上提出,到今年12月31日,西藏所有县城和主要旅游景区将禁止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实施全面“禁白”。区环保局局长张永泽说,今年,西藏防治“白色污染”的范围从主要城镇向所有县城和主要旅游景区延伸,是启动西藏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及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的具体举措。

  据介绍,为了实现今年在所有县城和主要旅游景区“禁白”的目的,西藏旅游景区、交通沿线和城镇垃圾的捡拾、处置办法已于今年开始研究;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6地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工建设;青藏铁路沿线的环境状况也将纳入监测范围。张永泽介绍,为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今年,自治区环保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西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西藏各级环保部门将对西藏重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及主要城镇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研究垃圾清理处置管理机制,珠穆朗玛峰、羊卓雍错、纳木错和青藏铁路沿线的环境状况都将纳入监测范围。

  据了解,从2008年6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限塑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目前,西藏也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拉萨市环境保护局监察支队负责人说,对于现存的各类塑料袋,希望商家自行销毁,监察支队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商家有违规生产、使用塑料袋的行为,将按照《拉萨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查出生产一次性塑料袋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以20000元罚款;销售、使用塑料袋最高罚款也达1000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也采取了相应措施,但西藏“禁白”工作还是存在一些困难。比如:流入市场的环保产品种类过于单一,导致商家找不到合适的替代品,造成塑料袋重现市场;环保袋成本高,菜贩和小商家要求消费者自行掏钱购买环保袋,但大部分消费者并不认账,造成部分商家仍备有塑料袋以满足消费者购物要求的现象;因为有利可图,在一定程度上使部分小商小贩冒着被罚款的危险,仍在暗中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

  在采访中,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西藏旅游景区多,来西藏的国内外游客络绎不绝,主要旅游景区实现全面“禁白”需依赖国内外游客的积极行动和广泛支持,为此,希望进藏游客能够主动配合政府实施的“禁白”工作。(晓勇 关茹 索朗旺堆)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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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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