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62个县级国税局违规征税23.4亿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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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62个县级国税局违规征税23.4亿元
2009年07月17日 12: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7日电 据中国审计署网站发布的最新审计调查称,13个省的62个县级国税局为完成税收任务,违规向169户企业提前征税和多征税款共23.4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2008年,审计署对广东、湖北、内蒙古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部门2007至2008年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抽查了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14户申请缓缴税款、延期申报缴税以及缴税情况异常的企业,发现国税部门违规将71户企业的130.92亿元税款延期征收,占企业当期应缴税款的54%,其中:7个省级国税局批准49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缓缴税款27.93亿元;9个市、县级国税局批准13户企业以各种虚假理由延期申报缴税47.75亿元;个别省级国税局甚至在企业正常申报并有能力缴税的情况下,将企业已申报的应缴税款44.39亿元延期至下年征收。还有13个省的62个县级国税局为完成税收任务,违规向169户企业提前征税和多征税款共23.4亿元。

  此外,审计抽查了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6户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的企业,其中85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36.31亿元。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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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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