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说国家级贫困县,即使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政府一下子拿出年财政收入的85%来奖励一家私营企业,恐怕也是没有先例的。
7月19日《京华时报》报道,安徽省霍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议:同意县政府奖励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6亿元人民币,奖励款全部来自财政收入。霍邱属国家级贫困县,2008年县财政收入仅为7.05亿元。今年6月,大昌矿业集团和县政府签署协议,上马年产100万吨球墨铸造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年产值66.7亿元、税收5.89亿元,可解决2500人就业。此举引起了很大争议。
休说国家级贫困县,即使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政府一下子拿出年财政收入的85%来奖励一家私营企业,恐怕也是没有先例的。不过,震惊之余,平心静气地思考,我们也应该承认,霍邱县的这一“大手笔”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那个球墨铸造项目一旦投产,年税收将近6亿元,也就是说当地政府一年多就可收回奖励的资金,而且还可解决2500人就业。如果这样的预期能实现,那么这笔财政投入也许是值得的。
想必意识到争议在所难免,霍邱县政府把“6亿元奖励民企”的决定提交到了县人大常委会,并且获得通过。而这一做法使奖励行为具有了程序上的正义和合法性,因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任何重大的事项。霍邱县的财政资金是属于霍邱人民的,而霍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全县人民的,人家自己的钱怎么花,外人是管不着的。
那么霍邱县群众真的都支持“6亿元奖励民企”吗?这才是问题的核心。因为在目前的体制下,霍邱县政府“6亿元奖励民企”在经过了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仍被质疑,这本身就说明当地人大这个决定的权威性没有得到普遍认可。
总之,霍邱县政府的“6亿元奖励民企”在程序上确实无可挑剔。至于在实体上是否具有正义性和合法性,则取决于当地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否真正代表了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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