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春纪委牵头治矿山盗采遭假报纸“讹诈”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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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阳春纪委牵头治矿山盗采遭假报纸“讹诈”
2009年07月22日 08:16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记者张迪毕式明阳春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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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势的纪委在阳春受到挑战。5000份“假报纸”寄送到阳江、阳春各政府部门,公开质疑阳春纪委干涉阳春市宏志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贸公司”)采矿、干预法院判决。“假报纸”出现适逢阳春整治、打击非法采矿的“示范点”———永宁镇林湾铁矿承包案件二审判决前。

  情节如悬疑剧般离奇。真相到底是什么?

  5000假报纸遍撒阳江

  同一天,阳江各县市区,阳春各村委会以上单位和副科级以上干部都收到一份“云南法×报”,部分还收到“云南经济×报”,“保守估计有5000份”。警方至今未查出来源。但假报纸却让林湾矿山盗采浮出水面

  6月初的一天,阳春纪委书记陈小锋来到3楼办公室,他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份牛皮纸信封,发信地址为“云南法×报社”。信封里装着一份5月16日4开的“云南法×报”,翻开A3版,标题为“广东阳春市:50年承包林地合同履行3年被无端叫停遭质疑”的“新闻”让陈的脑子“嗡嗡响”。

  文中称,阳春市宏志工贸有限公司因发现储量丰富的矿山,得罪社会人士“王某”,王某依靠阳春市某领导、阳春市纪委“陈某”组成的“407”专案组进行干预,永宁镇四个村委被迫上诉至法院,终止与宏贸公司22000亩生态林50年承包合同。

  同一天,阳江市各县(市、区),阳春市各村委会以上单位和副科级以上干部都收到一份“云南法×报”(经济生活周刊第146期),部分还收到一份《云南经济×报》,“保守估计有5000份”。后者以《50年林地承包合同3年被终止》为标题,报道了法院审理宏贸公司与村委会合同纠纷。

  当阳春各级官员互相交流收到“报纸”,却惊奇地发现对方也有时,电话便潮水般涌向阳春纪委的办公室,询问情况有之、表示震惊亦有之。此后数天内,话题从阳春官场传到民间,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

  两天后,陈小锋赶往云南昆明,约见《云南法×报》和《云南经济×报》相关负责人。“云南法×报社领导第一眼看到报纸便说是假的。”陈小锋说,该领导找来了当天的报纸,同时指出假报纸头版明显错误:5月16日的报纸,刊登的是5月17、18日的新闻;排版和行文拙劣,漏洞百出;文章作者也并非该报社记者。同时开具证明,称报纸“系盗用《云南法×报》报头的假报纸”。

  “拿到证明和真报纸后,让我感到宏贸公司已经疯狂了,用假报纸来讹诈我们。”陈小锋认为,宏贸公司一审败诉,假报纸出现在二审判决前,除了涉嫌攻击纪委牵头的“407”专案组外,还想借此制造舆论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施压,“去年我们查处非法采矿时,就有人打电话恐吓工作人员说要‘敢把车开走,烧你的家’”。

  但宏贸公司经理梁军断然否认假报纸与宏贸公司有关,“今年初开始,的确有不少记者来采访,真假难辨,但假报纸不是我们散发的,纪委说我们印发假报纸要有证据”。

  “文中的‘陈某’指的就是我,但不清楚‘王某’指的是谁”,对于假报纸中的内容,陈小锋表示基本属于“诬陷”。阳江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发现,信封发信地址注明广州、佛山、阳江乃至云南,邮戳无一例外来自阳江某邮局。

  警方至今未查出邮件来源。陈小锋介绍说,警方查至邮局后线索中断。

  “假报纸”引起震动的背后,位于阳春西北部山区的永宁镇林湾矿山遭疯狂盗采逐渐浮出水面。

  被“忽略”十多年的盗采

  上世纪80年代,林湾铁矿被发现。此后12个矿体被5人个体承包。但到1996年,探矿证、开采证收归省和中央相关部门,谢克兴等人再无力申请,此后数年间,原本的“正规军”谢克兴“落草”为“非法采矿者”

  7月8日下午3时,通往林湾矿区的山谷静悄悄的,不到2米宽的崎岖山路盘旋着向山里延伸。上下颠簸的吉普车开了1个小时后,途经第一道山沟,眼前的山体如削去皮肤的肌体,露出由石块组成的黄色创伤。

  圳头硫铁矿是林湾铁矿的第一个矿口。绕着被雨水冲毁的山路前行2个小时,泼水炭坑、广山头、石口坑、杨桂坑和打架坑顶铁矿像叶脉一样在群山中展开。茂密的森林中间,土黄色沟壑像是青山中巨大的伤口,矿坑散布其中。

  “价高的时候拉出一车矿石一万块。”提到矿山,“赋闲”中情绪低落的谢克兴吸烟的速度明显加快。谢克兴的家在永宁林湾村,距离铁矿不过几公里,借着这个便利,他表示对林湾铁矿“每一处矿点都知道”。

  阳春是中国最南端的喀斯特地貌地带,山林面积389.5万亩,森林覆盖率59.2%,矿产资源储量大,品位高,已探明有铜、铁、锌、钨、锡、煤、石灰石、大理石、花岗岩等36种之多,是中国矿产最丰富的6个县(市)之一。

  上世纪80年代,当时湛江704地质队修路入山探得林湾矿区5.41平方公里内,存在大量铁、钼资源。地质队撤离后,矿山交由当时阳春县国有铁矿公司开采,此后12个矿体被包括谢克兴在内5人各以百万元拿到了开采权。

  “1986年到县地矿局办开采证不到200元,每个村一年给千把元‘管理费’就行”。简易的开采手续,让林湾矿山逐渐兴旺起来,林湾村人偶尔能在夜晚听见山中传来轰隆隆的炸药开山声。

  开采证在当时阳春县地矿局一年一审。到1996年,探矿证、开采证收归省和中央相关部门后,谢克兴等人再无力申请。

  此后数年间,林湾矿区进入“灰色”时期,原本的“正规军”谢克兴“落草”为“非法采矿者”,他从1986年以来控制的泼水炭坑、杨桂坑和石口坑三矿一直开采,除经济不景气外,几乎未中断。

  挖出的铁矿石经简单选矿,装满汽车后再由“技术好”的司机运下山,普通司机开空车进山都战战兢兢,非法采矿者甚至在夜间开车都如履平地。

  矿石卖给贩子或选矿场后完成“漂白”。“偷挖的矿石脱离自然状态进入流通后,几乎无法追查。”阳春国土资源局一名负责人说。

  至于矿石的去向,谢克兴多次说法不一:“贩子来收,我也不知道去哪了”、“全都运往外地”、“偷采铁矿流向多为阳春市区内的企业”,但拒绝透露具体矿厂。

  “偷矿十来年也没证?”

  “以罚代证嘛,放得很宽。”谢克兴解释说,“他们都知道我们穷,挖不到多少,2、3月检查一次,每个矿口罚几千元,但我们一直给村里交钱。”

  “偷十年没赚钱,谁会相信?”

  “也不能说偷,投资1000多万,挖表层的土要花很多钱,成本一直没收回啊!”谢克兴笑了笑,猛吸一口烟:“到2003年之前,矿石价格也不高,100多块一吨,我一年挖2000多吨,算来算去,赚的也是吃饭钱。”

  触目惊心的还有对地表植被及山地环境的破坏,偷采者往往不会主动进行复绿,如遇大雨,堆积如山的尾砂极易造成地质灾害。

  “违规的开山放炮曾经炸聋过一个工人。”永宁镇纪委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非法矿山多以露天开采为主,安全事故相对较少,但隐患很大,“开山的炸药也来源不明”。谢克兴的话也证实矿山内设施简易,“从搭的工棚到矿口支架,不敢投入太多钱,毕竟不合法,迟早要被查的。”

  “全市范围内,被盗采的点多,非法采矿的气焰也很嚣张。”阳春国土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执法队曾筑起2米高的钢筋水泥墙将进入林湾的山路隔断。但等执法队离开后,水泥墙又被非法采矿者炸开,采矿的挖机等又堂而皇之地开进山里。

  该负责人同时透露,盗采者从永宁镇通往山道口数公里长的路上,沿途布置4重“岗哨”,等执法队到达后早已闻风而逃。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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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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