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伪生态游不过是换汤不换药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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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伪生态游不过是换汤不换药
2009年08月05日 16:00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当一哄而上、涸泽而渔的粗放型旅游方式逐渐为人们所厌弃时,适时出现的“生态旅游”以其回归自然、返璞归真的清新面目,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政府大力推动,企业热衷投资,游客心向往之的“生态旅游”却变成“破坏旅游”,这恐怕是各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生态旅游”是近年来在国内旅游界迅速火爆起来的一个名词。但反观目前“生态景区”的开发模式和现状,我们却不得不承认,打着“生态旅游”旗号的“伪生态游”,比普通粗放型旅游的破坏力更具隐蔽性,但更有杀伤力。

  什么叫生态旅游?根据世界银行环境部和生态旅游学会定义,有目的地前往自然地区去了解环境的文化和历史,它不但不会破坏自然,而且还会使当地社区从保护自然资源中得到经济收益。广东省旅游局、林业厅联合出台的《广东省森林生态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标准》中,只有“道路路面硬化率达到较高水平”“餐饮、住宿场所设有健康、丰富的晚间娱乐活动”等条款,即使提及对生态景区的保护,其条款也相当粗略,缺乏可操作性;对生态游开发必须具有的可持续模式也未有评定标准。

  一方面,目前我国对于“生态景区”尚无明确标准,可资参照的“星级景区”等标准又往往侧重于方便游客,对基础设施等“硬件”要求多,对自然保护的“软件”关注却不足,让监管者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另一方面,已出台的“标准”看似矛盾,其背后充满旅游开发多重利益的博弈。在我国的政府管理体制中,旅游开发归旅游部门管理,生态保护归林业和环保部门管理,政出多门。许多地方仍旧在唯GDP增长的观念驱动下,开发者因为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往往在地方的话语权争夺中取得较为主动的地位,而加强保护的呼声则相应地常被视为“拖后腿”的“不和谐”声音。这就使得后者在“生态旅游”的发展中缺位,未能担负起监管者应有的职责。

  制度层面的缺位,导致生态游运作过程充满不断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与目前我国别的旅游开发一样,多属于商业行为,尽可能快而多地获取利润是第一位的选择。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国内许多“生态景区”的投资方,更倾向于和当地签订不过数年的商业协议———一处景区经过数年伪生态游的啃噬之后,就可能永远失去了开发的价值。这是一种“蝗虫迁徙”式的盈利模式,与生态旅游“使当地从保护自然资源中得到经济收益”的初衷,显然背道而驰。

  因此,对于“生态旅游”的发展,当务之急,是制定科学而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从制度上杜绝缺乏监管的无序开发。这种制度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到地方经济发展,投资人获利,当地居民权益,游客满意程度和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等因素的平衡。只有充分照顾到各个方面的利益和需求,并且加以合理规范,才能促使开发者设计新的旅游商业模式,“生态旅游”的产业链条才能有效运转。否则,仅供炒作的“生态旅游”换汤不换药,永远只会是一件“皇帝的新衣”。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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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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