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建设“慈善城市”的本质是“惰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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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建设“慈善城市”的本质是“惰政”
2009年08月12日 09:39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闻回顾河南荥阳发红头文件打造慈善城市

  河南省荥阳市出台红头文件,要在全市设立1000多个慈善组织,推举出5000多名慈善大使,荥阳市委书记杨福平宣布,要将荥阳市打造成“慈善城市”。

  慈善是一种社会“润滑剂”,有助于和谐社会构建。因此,将一座城市打造成“慈善城市”的动机和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是,“慈善城市”不是一天建成的,更不是刻意打造出来的。如果政府要通过红头文件刻意打造“慈善城市”,到头来不仅难以树起这一面红旗,还会伤害了慈善事业本身。

  就以河南省荥阳市为例。荥阳市是隶属于河南省会郑州市的一个县级市,总面积908平方公里,总人口62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97人。按照设立1000多个慈善组织的规划,每一个慈善组织的活动范围不到1平方公里,覆盖人口仅仅500人左右。只要稍具理性思维的人都会质疑,这样高密度的慈善组织可行吗?

  设立慈善组织,就必须募集慈善捐款。要募集慈善捐款,就必须举办慈善活动。否则,设立的慈善组织就会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可根据2008年的统计,荥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23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455元,这样的经济基础能够支撑这么多的慈善组织吗?极有可能的情况就是,募集到的善款还不够慈善活动的成本。

  现代慈善的本质特征有三个,从性质来看,慈善的本质是非官方的;从作用来看,慈善的本质是弥补第一次生产分配和第二次税负分配不公的第三次分配;从文化上讲,慈善的本质是公民出于良心的自觉。因此,慈善组织的产生、运作与发展都有自己的客观规律,公民慈善品格的形成也必须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和文化底蕴,任何出于美好愿望“大跃进”式的刻意的打造,在本质上都是反慈善的。

  政府与现代慈善的关系,应有清晰的界限,政府应该做的,是良好道德环境的营造,是慈善文化的熏陶,是法律制度的规范。模糊了政府在慈善中的角色定位,一是可能导致慈善与公益的混淆,政府将“着手的维护社会公平,保障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公益事业”的义务,转嫁或者依赖于慈善,造成慈善不能承受之重;二是官办慈善与民间慈善争利,民间慈善逐步萎缩,官办慈善一枝独大,如果缺乏足够的监督和透明,将造成民众对慈善的信任度下降,破坏慈善的根基。

  总之,建设“慈善城市”的愿望固然美好,但美好的愿望要科学地实现。违背科学,再美好的愿望,也只能是昙花一现。因此,荥阳市企图通过红头文件刻意打造“慈善城市”,只不过是再一次凸显了行政依赖,本质上依然是一种“惰政”。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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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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