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3时17分,(安徽滁州市)凤阳县晶鑫矿业公司办公楼发生爆炸,造成17人死亡、42人受伤。爆炸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国家有关部门领导立即赶到现场,省政府立即成立了抢险处理领导小组。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通过现场勘察,收集资料,调查取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非法买卖、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爆炸案件。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凤阳县晶鑫矿业公司“6·21“爆炸事件调查处理意见,要求程序要严谨规范,结果要对外公开,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罚由省安全监管局具体实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尔实)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