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阳爆炸案系非法买卖储存爆炸品所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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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凤阳爆炸案系非法买卖储存爆炸品所致
2009年08月14日 20: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合肥八月十四日电 (记者 吴兰) 记者十四日获悉,致使十七人死亡的凤阳晶鑫矿业公司爆炸事故原因已经查明,认定这是一起非法买卖、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爆炸案件。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对“六·二一”爆炸案件立案侦查,对涉嫌非法买卖、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晶鑫矿业公司的曹培俊、曹顺等十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爆炸事故暴露出监管方面的多处问题,该县主要负责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据悉,六月二十一日凌晨三时十七分,凤阳县晶鑫矿业公司办公楼发生爆炸,造成十七人死亡(其中十六人当场死亡,一人经抢救无效二十四日死亡),四十二人受伤。爆炸发生后,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省长王三运以及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公安部政治局副局长闫正斌等立即赶到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和事件调查工作。事故发生后,相关方面立即成立晶鑫矿业公司“六·二一”爆炸事件抢险处理调查组,聘请三名技术专家,并邀请安徽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爆炸事件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

  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朱峰十四日说,通过现场勘察,收集资料,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非法买卖、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爆炸案件。公安部门已经对“六·二一”爆炸案件立案侦查,对涉嫌非法买卖、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晶鑫矿业公司的曹培俊、曹顺等十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朱峰介绍说,此次爆炸事故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多处问题。目前,检察机关以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对晶鑫矿业公司曹培俊、曹顺、沈保产,登宝矿业公司谢登宝、孙家成等八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以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晶鑫矿业公司曹文化、葛治近批准逮捕。

  与此同时,对凤阳县有关党政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究。对该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管理、监管不到位的凤阳县公安、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的相关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玩忽职守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涉案生产经营单位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单位给予罚款至吊销证照处分。(完)

【编辑:谢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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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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