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企业改制,职工权利必须坐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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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日报:企业改制,职工权利必须坐实
2009年08月17日 11:17 来源:大众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8月15日,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就濮阳市林州钢铁有限公司因改制引发部分职工聚集围堵改制工作人员事件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指出:凡企业改制重组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否则无效。(8月16日《河南日报》)

  因改制引发职工聚集围堵,林钢事件当然会让人联想到余波未了的通钢事件:7月24日,吉林通钢集团通化钢铁股份公司部分职工因不满企业重组而在通钢厂区内聚集上访,反对河北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进行增资扩股,一度造成工厂内7个高炉停产,建龙集团派驻通化钢铁股份公司总经理陈国军被殴身亡。两起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不一,不过“核爆点”却是一样——企业改制中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得到忽视。

  通钢事件的确极端了些,但它清晰地呈现了企业改制中利益相关者权利受损的现状。在通钢的改制重组中,看不到职工的话语存在,看不到方案的群众基础。一个没有得到绝大多数职工认可的重组方案,一个已经被职工放鞭炮欢送的股东杀回马枪,职工的权利体现于何处?重组方案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这个方案不是职工所欢迎的,这个股东也不是职工所选择的。企业改制,谁来做主?当然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而在通钢重组方案宣布时,原企业高管竟然都不知情,以致通钢原董事长和几名副总当场宣布辞职。这个改制重组方案的下场,本来就早已注定。但代价实在太大了些。

  企业改制中群体性事件频发,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容忽视的因素。逼迫我们不得不反思企业改制中的成败得失。企业改制首先是一种市场选择。既是市场选择,就是改制企业与入主企业的基于双方利益的对话。但在许多地方的企业改制中,有关方面往往越俎代庖,包打天下搞掂一切。如果企业改制中,过度迷信权力,忽视利益相关者权利,像通钢、林钢这类事件还会按下葫芦浮起瓢。

  企业改制中工人话语权的弱化是值得注意的倾向。在救济渠道无法通畅时,群体性表达就会成为必然选择。这种群体性表达如果得到正确处置,无疑将是企业改制凝聚人心的良好契机;否则,就会走向极端,加大公共管理成本,影响社会和谐。通钢事件后,全国总工会发出《通知》,明确要求:改制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必须要有2/3以上职工代表出席,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这是一贴及时的清醒剂,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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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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